您好,欢迎光临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0632-8171019
  • 首页
  • 走进德衡
  • 律师团队
  • 德衡动态
  • 理论研究
  • 经典案例
  • 党建之窗
  • 法规汇编
  • 媒体访谈
  • 联系我们
  • 德衡简介
  • 资质荣誉
  • 环境展示
  • 会议
  • 培训
  • 活动
  • 民商理论
  • 刑事理论
  • 综合研究
  • 裁判文书
  • 指导案例
  • 原创案例
  • 党建规范化建设展示
  • 党建活动
  • 德学社
  • 知识产权
  • 建筑房产
  • 民事侵权
  • 诉讼程序
  • 婚姻家庭
  • 企业管理
  • 金融证券
  • 契约合同
  • 土地矿产
  • 刑事法规
  • 律师风采
  • 专业团队
  • 德学社
  • 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
  • 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
  • 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
  • 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
经典案例 case
  • ·  冯克法律师代理某华润公司诉华润...
  • ·  金蝉脱壳可逃债,面纱被揭何遁形...
  • ·  挂靠施工合同无效,相关主体责任...
  • ·  为央视一套“今日说法”“酒瓶里...
  • ·  李某贪污、受贿、非法经营同类营...
  • ·  工商局未尽合理审查义务,法院判...
  • ·  王某贩卖运输毒品案件——以证据...
  • ·  剥茧抽丝,强奸还是猥亵?...
  • ·  竟业限制约定需谨慎...
快速链接 link
综合研究
当前位置:首页 > 综合研究

零工经济中的职业保障:聚焦外卖配送等人员的权利保障问题

发布: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浏览:1160次

图片

“零工经济(gig economy)”并不是一个新的概念。传统的零工经济主要强调工作的项目性和临时性,指劳动者通过参与临时性劳作将自身独立技能转化为经济效益,以任务结果为导向,所得通常按件或按项目付酬。随着互联网信息科技的发展,零工经济被赋予了新的含义,指以互联网和移动技术为平台,可以迅速匹配供需方的一种劳动力供给,通俗地说就是“使用应用程序(App)来销售他们的劳工”的经济模式。

临时性和短期性都是零工经济的典型特征,这一经济模式将“碎片化”的劳动力与零散的工作连接起来,满足劳动者的临时工作需求和用工者的临时用工需求,双方不存在稳定持续的劳动雇佣关系;同时,零工经济的临时性和短期性决定了零工工作者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和薪酬支付标准等,使零工经济具有非固定性。在现代经济浪潮中,零工经济逐渐成为聚光灯下的焦点。这篇文章旨在探讨在这种灵活但充满不确定性的工作模式下,外卖配送员等零工从业者的职业保障问题。

现有问题

我国当前劳动法律的核心仍然是标准劳动关系,因此,新业态就业人员与企业之间的非标准劳动关系被排除在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规制之外。对此,有必要对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的劳动与社会保障风险现状进行梳理。
第一,收入不稳定且无最低工资保障。零工经济的特点决定了从业者的工作量需求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加上平台补贴和抽成规则的变化、从业者投入生产资料成本的变化,从业者的收入不稳定也是常态。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主要是计件或项目收入,收入水平主要基于接单数量、单价及奖罚制度等。订单数量受市场波动影响大,高峰期时订单数量较多但易于超时扣钱,低谷期时订单数量下降,并且业务量容易受突发事件影响。
第二,工作时间超长且无休息休假制度的保障。由于采用无底薪的计件薪酬制,加上平台抽成以及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从业者不得不通过延长工作时间来保证收入。新业态从业者工作时间过长的另一个原因是等待平台派单时间或者寻找工作任务的时间也计入在内。2018 年的一项研究显示,网约车司机的接单服务时间占工作时间的 46%,即每天有一半以上的时间在路上待命。众包从业者每周的平均带薪工作时间为 15.6 小时,无薪工作时间为 8.26 小时。2019 年 7月至 2020 年对武汉的快递员和外卖员的一项调研显示:快递员的每天工作时间多为 8 至 15小时,13 小时的占比最高;外卖员的工作时间多为 8 至 12 小时,10 小时的占比最高。
第三,职业伤害风险高但救济与保障不足。由于工作时间超长,加上平台对完成订单任务的时间控制,骑手处于紧张的工作状态中,发生意外伤害的风险概率极大。2017年上半年,上海市平均每 2.5天就有 1名外卖骑手伤亡,同年,深圳3个月内伤亡的外卖骑手有 12人;2018年,成都交警 7个月内查出骑手违法近万次,伤亡 155人次,平均每天就有一个骑手因违法伤亡;2018年 9月,广州交警查处外卖骑手交通违法近2000宗,美团占一半,饿了么排第二。大多数新业态从业者不被认定劳动关系,因而被排除在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之外。尽管部分平台公司以购买商业保险的方式保障从业人员在遭遇意外伤害时的损害赔偿,但这些商业保险从覆盖面到赔偿额都远无法满足新业态从业者的保障需求。
第四,被不合理规章制度约束。按需服务企业为提高客户满意度会加强对从业者的管控,无论是网约车、外卖配送还是快递公司,都会通过规章制度来约束从业者的服务,如保证不偏离路线、按时送达等。从业者被不合理的规章制度约束的风险包括:一是因顾客投诉被处罚,即便投诉不合理,从业者也可能面临处罚的风险;二是因时间限制采取不规范甚至是违法的行为。零工从业者之所以“困在算法”里,是因为平台较为严苛的考核和奖惩机制,而平台在制定规章制度时不会遵循劳动法的程序性要求向劳动者或工会征求意见。

权利保障

本部分对实务中常见的从业人员权利保障不力的问题,从实践角度出发,基于典型案例,为广大的零工经济从业者提供维权思路。

一、实践中,平台将自己定位为信息提供服务方,平台经营者通过签订“外包合作协议”或“代理合作协议”将业务外包给第三方(即或被称为代理商或合作方的关联企业)。司法实践中,对于平台企业与关联企业之间用工责任和第三人侵权责任的承担存在较大争议。从地方政策来看,似有将主体责任向关联企业倾斜的趋势,这无疑是对从业人员的重大利好。

典型案例: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第八批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

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在该用人单位经营期间和经营业务范围内,由新成立的关联公司对劳动者进行管理及薪酬磋商,形成了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可以认定原用人单位与关联公司对劳动者构成共同用工——丁某与某甲网络科技公司、某乙网络科技公司劳动争议案

【案例要旨】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在该用人单位经营期间和经营业务范围内,由新成立的关联公司对劳动者进行管理及薪酬磋商,虽然劳动者未与新成立的关联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形成了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可以认定原用人单位与关联公司对劳动者构成共同用工。

典型案例: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19年度劳动人事争议十大典型案例

关联企业之间存在混同用工的,应对劳动者的工资支付共同承担责任——何某诉贵州某信息公司、江苏某信息公司劳动争议案    

【案例要旨】在关联企业存在混同用工情形下,如工作时间重叠,工作内容交叉,工资支付混同,无法区分主、次关系,关联企业应对劳动者的工资支付共同承担责任。

典型案例:(2022)京01民终821号

关联企业存在混同用工无法确定具体用工单位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选择确认用工单位——中嵌智控(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等诉郭某劳动争议案

【案例要旨】关联公司混同用工,劳动者与关联公司均符合劳动关系特征的情况下,劳动者对于劳动关系的确认享有选择权。

二、实践中,平台将自己与从业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包装为“承包关系”,这在《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做出了较详细规定。实务中在此情形中,劳动者的权益能得到较好的保障。

《指导意见》对用工关系的分类作出了重大的创新,确立了平台用工法律关系的“三分法”,为平台用工的法律规范提供了新的思路。其第2条增加了用工关系的第三类范畴,即“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以下简称:不完全劳动关系)。不完全劳动关系是介于劳动关系和民事关系之间的过渡形态,从业者可以享受部分劳动权益保护,但有别于典型意义的劳动关系。

典型案例:俞某某诉杭州几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

基本案情:2018年3月27日至2019年5月8日期间,俞某某在几雨公司“饿了么”桐庐站从事全职配送员工作,几雨公司系“饿了么”城市代理商,桐庐站系其下属站点。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办理社会保险。2019年5月8日,双方因社会保险问题发生纠纷,几雨公司停止俞某某使用蜂鸟配送app账户。另查明,俞某某工资系通过案外第三方发放。俞某某向仲裁委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因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与几雨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由几雨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支付赔偿金、补缴社保等。经审理,本案争议焦点在于俞某某与几雨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还是与几雨公司下属站点站长存在雇佣劳务关系。

【案例要旨】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饿了么”平台的实际运营、管理,其与各地业务公司建立城市代理关系,由城市代理商招募骑手。“饿了么”骑手的工作系通过网络应用程序(蜂鸟配送app)获取,没有保底工资,按送餐数量计件取酬,但骑手是以“饿了么”平台的名义接单、送餐,且在送餐业务的工作区域地点、时间、服务要求等均服从于聘用公司的指挥、安排,不能自主决定、变更。本案中,根据当事人双方的举证,从人员隶属及管理、工作成果归属、工资发放等事实考量,认定骑手俞某某与城市代理商几雨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需要注意的是,本案认定了骑手与代理商存在劳动关系,但不能据此排除其他存在非劳动关系骑手的可能。

完善建议

面对日新月异的就业现实。我国现行劳动法从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到劳动基准都已然无法应对新就业形态的用工形式。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战略目标。而当前我国工伤保障制度体系仍停留在职工工伤保险制度,即基础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对此,有必要借鉴外国先进经验,洋为中用,发展我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

图片

在“三新”经济业态的推动下和《意见》的指导下,针对层次发展、架构发展、立法发展和统筹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重点借鉴国内试点和国际经验,从制度结构、参保范围、政策框架 3 个方面补充完善我国当前的职业伤害保障制度。

1.持续优化职业伤害保障制度结构。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应提炼 3 个阶段中探索效果较好的试点制度结构,在不冲击现行职工工伤保险的前提下,以政府主导的社会保险为基础保险,以商业保险为附加补充保险,以政府补贴为制度基本运行费用和管理费用,以平台为缴费主体强制参保,构建一个既符合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特殊性同时又具有互助共济性的职业伤害保障制度结构,并推动其不断与各类医疗保障制度衔接,最终形成多层次工伤保障制度体系。

2.逐渐扩大职业伤害保障参保范围。其中,在职业人群层面,除了网约配送员等平台从业人员、当地支柱产业“地漂”等新就业形态职业人群,还应争取拓展至村官、农民工、实习生等传统灵活工作人员以及月嫂等呈现出新就业形态的传统行业职业人群; 在个人层面,应加快户籍与社保解绑进度,并尽快令符合劳动关系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同时,令职业伤害保险与工伤保险并存而非互斥,从而使人数众多的有工伤保险型平台兼职人员在下班后灵活就业的时间段也有保可依,继而能在最大程度上拓宽职业伤害保障参保范围。

3.加强职业伤害预防。《“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重视职业伤害预防和控制职业伤害发生。加强外卖配送人员职业伤害预防有利于从源头上降低其职业伤害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证其职业安全。具体包括调整外卖行业计薪规则、落实交通安全护具发放、高温津贴及防暑防寒物品的提供等。

平台或商家应调整计薪规则,尤其是不合理的超时、差评、投诉的罚款规定;优化系统计时设置,采取人性化计时避免配送员“赶时间”造成意外事故;合理控制接单量和接单范围,防止外卖配送人员盲目接单。政府部门应组织相关专家学者及配送员代表对计薪规则和外卖“系统”进行科学的评估和改进,在保证平台或者商家利益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要保障相关从业者的权益和社会健康平稳运行。

平台或商家应落实安全护具的发放和高温津贴及防暑防寒物品的提供。免费为外卖配送人员提供齐全、高质量的安全护具,入职时统一发放,离职时收回,丢失或损坏时及时补发,确保每一位配送员都有一套安全护具,以避免或减轻其职业伤害。

来源、转载:法律笔谈

特别提示

凡本微信公众平台标明“转自”或“来源”的作品,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平台所有,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本所公众号观点。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微信后台留言,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非常感谢!

图片


  • 上一篇: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关于办理民事诉讼检察监督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
  • 下一篇:最高法:违约行为显著轻微时能否对约定解除权进行必要限制
友情链接:
  • 中国人大网
  • 最高法院
  • 最高检察院
  • 中国司法部
  • 中国公安部
  • 知识产权局
  • 中国证监会
  • 中国银监会
  • 中国保监会
  • 国资委
  • 发改委
  • 工商总局
  • 商标局
  • 中国贸仲、中国海仲
  • 中国律师网
  • ALB LEGAL NEWS
  • 中小企业协会
  • 知识产权局
  • 中国民商网
  • 网站首页
  • 走进德衡
  • 律师团队
  • 德衡动态
  • 理论研究
  • 经典案例
  • 建党之窗
  • 法规汇编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6 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黄河路3666号双子星广场A2东塔楼24层 邮编:277800 E-Mail:zaozhuang@deheng.com HTML地图 XML地图
鲁ICP备18033855号-1

鲁公网安备 37040302000172号

微信扫一扫
分享手机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