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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动态】我所纪承志律师、肖童心获赠锦旗

发布: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浏览:1291次

【律所动态】我所纪承志律师、肖童心律师获赠锦旗

part1锦旗赠送

2024年8月22日,韩先生的近亲属给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送来一面标有“弘扬正气、仗义执言”的锦旗,对我所纪承志、肖童心律师在办理案件中的高度负责态度以及专业能力给予了高度评价,对我所的专业水准和业务能力深表认可。





part2案件情况

本案当事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侦查机关立案侦查。

辩护人介入该案后,通过与当事人及承办人员的沟通,首先了解到本案案发原因及案件事实。因当事人自身情况特殊,辩护人在了解案件事实后便进行下一步的阅卷及案情沟通。

在通过反复阅卷、与当事人充分沟通案情后,辩护人认为行为人实施的危险行为虽然触犯寻衅滋事罪,但并没有危及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即没有危及公共安全的可能性,不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本案以两个罪名进行认定属于定性错误,当事人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案件移送法院后,辩护人将自己的辩护意见积极与法院进行沟通,认为本案认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证据明显不足,并且辩护人针对《起诉书》的内容将抽象的法律概念具体化,以空间体积及液化气含量的比例逻辑进行论证,充分说明了行为人的行为不会危及公共安全的事实。经过庭审中的有效辩护,法院充分接纳了辩护人的辩护观点,最终仅对被告人的寻衅滋事罪进行认定。




part3律师感悟

刑法是台精密的仪器,一毫克的危害行为匹配一毫克的量刑。作为律师心中要充满正义,目光不断往返事实与规范之间,用自己的专业水准最大限度的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



part4律师简介

个人简介

纪承志律师,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律师,刑事团队成员。

联系方式:15606324445

经典案例

    1、褚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检察院作出绝对不起诉;2、高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侦查机关撤销案件;3、王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检察院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4、贺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侦查机关撤销案件;5、彭某某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例。6、王某某涉嫌放火罪,公诉机关以放火罪起诉,量刑建议有期徒刑3年6个月,法院最终判决有期徒刑1年;7、侯某涉嫌诈骗罪,侦查机关撤销案件;8.杜某涉嫌合同诈骗罪,公诉机关量刑建议有期徒刑13年,法院最终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9、王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侦查机关撤销案件。

个人简介
肖童心律师,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律师,刑事业务团队成员。
联系方式:18769279957。
自加入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以来,跟随团队办理了多起诈骗罪、危险驾驶罪案件,服务多家法律顾问单位,参与为顾问单位提供合规服务。
联系电话:18769279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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