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6日,于昕晖律师进行主题为“行政行为利害关系人的认定”的午餐分享。
于昕晖律师首先向在座律师介绍行政行为利害关系人的概念,并结合自己亲身办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对如何认定行政行为利害关系人进行分享。案例中,A公司将工程发包给B公司,工程完工后,A公司拖欠B公司的工程款,B公司便不配合A公司补办建筑施工许可证,想借此来逼迫A公司给付工程款。后A公司找到另外一家建筑公司(非实际施工的B公司)配合顺利补办了许可证。B公司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许可。最终法院以B公司非此次行政行为的利害关系人驳回了B公司的起诉。实践中,行政行为利害关系人的认定对案件结果起重要作用。
通过此次分享,在座律师对如何认定行政行为利害关系人进行了热烈讨论,对行政行为利害关系人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于昕晖律师简介】
山东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员, 自2004年辞去枣庄市市中区政府的公务员工作专职从事律师业务至今。德衡律师集团联席合伙人、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工会主席、枣庄市市立三院(妇幼保健院)外聘监事、中共枣庄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听证员、枣庄市矛盾调解中心调解员、枣庄市维护社会稳定办公室调解听证员、枣庄市劳动与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枣庄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中级职称。2016年3月被评为“枣庄市十佳优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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