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0632-8171019
  • 首页
  • 走进德衡
  • 律师团队
  • 德衡动态
  • 理论研究
  • 经典案例
  • 党建之窗
  • 法规汇编
  • 媒体访谈
  • 联系我们
  • 德衡简介
  • 资质荣誉
  • 环境展示
  • 会议
  • 培训
  • 活动
  • 民商理论
  • 刑事理论
  • 综合研究
  • 裁判文书
  • 指导案例
  • 原创案例
  • 党建规范化建设展示
  • 党建活动
  • 德学社
  • 知识产权
  • 建筑房产
  • 民事侵权
  • 诉讼程序
  • 婚姻家庭
  • 企业管理
  • 金融证券
  • 契约合同
  • 土地矿产
  • 刑事法规
  • 律师风采
  • 专业团队
  • 德学社
  • 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
  • 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
  • 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
  • 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
经典案例 case
  • ·  冯克法律师代理某华润公司诉华润...
  • ·  金蝉脱壳可逃债,面纱被揭何遁形...
  • ·  挂靠施工合同无效,相关主体责任...
  • ·  为央视一套“今日说法”“酒瓶里...
  • ·  李某贪污、受贿、非法经营同类营...
  • ·  工商局未尽合理审查义务,法院判...
  • ·  王某贩卖运输毒品案件——以证据...
  • ·  剥茧抽丝,强奸还是猥亵?...
  • ·  竟业限制约定需谨慎...
快速链接 link
指导案例
当前位置:首页 > 指导案例

律师如何避免“隔天就忘”的低效阅读?

发布: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浏览:1556次

编者按

律师是一个终身学习的职业;我们不但要从实务中总结经验,还要从阅读中获得新知。然而读过的书却总是印象不深,转眼就忘,真正需要的时候派不上用场,使得自己的阅读显得痛苦而低效。


本文来带你解决这个问题。笔者通过亲身经验,从阅前准备、提出问题、做好笔记、如何使用这四个方面提出了一些建议和自己的心得体会,希望能够帮助读者朋友们攻克这个小难题。


读书已经够慢了,一个小时读几十页,第二天还会忘了昨天读了啥,一直在做西西弗斯式的无用功,怎么办?


首先要知道,这个问题所有人都会遇到。因为这是人类的通病,是我们的生理构造决定的。为什么会读了后面的会忘了前面的?


因为你“脑子不好用”。但是不用担心,我们的大脑其实都“不好用”。


你要知道,大脑是我们身上最耗能的一个部位,因为他每天要处理的事情特别多。为了给自己省点事儿,它形成了如下习惯:


“不用就滚,不要占地方。”(为了节省脑容量)


“看着差不多就行了,越简明扼要、越容易理解的我越喜欢。”(因为不用费劲)


“创造思想真的很累,所以创造出来的都是我的,谁都别想抢走。”(因为我耗能了,所以就很深刻)


“从零开始摸索你怕是要把我累死,最好前面的事都让别人干好,直接让我上高速。”(减少基础理解成本,直接上手干最重要的活儿)


是不是和你工作时候的一些心情很像?没错,大脑就是一个能力大但是特别懒的员工,你记住这件事儿就行了。


所以,你会看了就忘,因为你看的东西实际上“没用”(没有被使用);你会被一些口号式的、关键词式的、碎片式的、口语化的东西吸引,并且记得贼快,因为它们不用费脑,等于白送的;所以,你自己想到的一些观点、思想,哪怕过了很久你还是会这么说,因为那就是你的脑子里最重要的东西,就是你大脑的核心功能,它会牢牢记住。


明白了么?你之所以记不住,看得慢,不是你自己不行,而是因为我们的大脑真的很懒;而如果想要改变这件事,我们要做的不是鞭挞它、命令它变勤快,而是找到懒惰的根源,顺应它,利用它。

一、阅前准备

读之前,花 5 分钟阅读相关材料,比如梗概、目录、前沿、序等,千万不要从零开始阅读,直接让你的大脑上“快车道”。


这一步就好比做饭前准备材料,好比创业前拿投资,好比运动前热身,可以没有,但是有和没有却别真的很大。


很多人说书要反复读云云,当然要反复读了,因为你第一遍读的时候就做了一件事:知道这书在说啥。


到了第二遍、第三遍的时候,你的大脑才有空间在“知道说啥”的基础上解决问题,产生思考。所以如果你要高效,那就直接跳过第一遍,把第一遍阅读的工作交给别人,你上手直接思考和解决问题就好了。


这就像你做英语阅读,拿到一篇文章从头开始读,你读到一半脑子就开始发蒙,好多明明认识的单词就是想不起来。


但是如果一开始有人跟你讲一遍,那你肯定读起来容易很多,好多单词你也能结合上下文理解了,好多段落你也一下子就能看懂了,就是这个道理。


你可以看别人整理好的,比如别人的读书笔记里对这本书的介绍;也可以看作者给你写好的,目录、前言、序。


但是不要看别人主观的评判,也尽量不要用“听”的方式(除非你可以专注地听,甚至听完做笔记),因为音频大多数都会夹带很多很多个人私货,比如自己的解读和评价等等,你又不知道从哪儿掐断,就很容易受影响;

并且听到的东西你很难在脑海里形成框架,因为你并没有真的看到这个框架。


记住,你做这件事的目的是在你的脑子里建立起框架认知,让你知道这一整本书都说了啥。直接在“已知”的基础上去阅读、探索,效率飞快。


二、提出问题

读书前必须提问:我为什么要读这本书?


在打开任何一本书之前,问自己这个问题并把答案写下来。为了好奇想知道这本书说了啥;为了解决自己生活中的问题;为了帮助自己加强某方面能力(其实本质还是解决问题)等等,都没问题。


因为做这件事只有一个目的:让你知道自己到底想从这本书里得到什么;然后就可以知道,哪里可以随便跳读或者不读,哪里可以重点阅读。


不是所有书都必须逐字逐句读完的。有的书确实很糟,有的书废话太多,有的书不错,但是只有 20% 对你有用。那剩下的就不要读,或者扫一眼过去完事儿。


千万不要过于耿直,你读书是为了达到自己的一个目的,不是为了打卡每一页证明自己有阅读量的。有些东西你懂,那不读就不读了。


比如《钝感力》这本书。我一看名字就知道他讲的是啥,人要迟钝嘛。这个观点我也很认同,因为自己有时候太敏感了很影响生活。于是抱着“快让我来看看如何获得钝感力”的目的,我买下了这本书。


当然了,我当时还是太年轻,如果我之前去认真查过内容简介的话,我就不会在它身上浪费这几个小时。但是买都买了,就看吧。


一开始我还挺认真,后来看着看着我就察觉到不对了,这家伙写了半天都是在说敏感有多讨厌以及迟钝有多么好,原理呢?方法呢?我就开始察觉到问题了。


于是我选择跳读,但凡他提到“比如我身边有个朋友”,我都会留他说之前或之后的话,如果我认同的话就跳过不看。后来我发现,用这个方法我直接跳到了最后一页。


所以,有名的书不一定有用,别人都说好的书也未必对你有用。哪怕是像《钝感力》这种对我而言没什么用的书,可能也会对一些还没察觉到迟钝重要性的人有用。但是我就不必读,或者快速略读一下就好了。


另外,即使是有用的书,也不必完全通读。知道这本书整体讲了啥,从里面挑对你有用的,或者你很感兴趣的部分详细读。不感兴趣或者觉得不重要的,知道有这个东西,暂时放一放就好。


要知道,对于这个时代的人而言,“检索能力”是和“记忆能力”同等重要的存在,甚至是更重要的存在。


你不用记得所有书的所有内容,你只要知道有这些东西就可以;同样的,你也不用读完所有书,你只要读过对你有用的就可以。


三、做好笔记

读书时当然要做好笔记,但是不要抄目录,也不要抄句子。那个叫摘抄;摘抄很好,但是很费时间。


如果你只是想帮助自己/快速阅读+唤起回忆/,碎片化的笔记足够了。碎片化笔记怎么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极简版本,即只记本章关键词;另一种是像点样版本,就是用最快的方式自己表述一下阅读的内容。足矣。


不要困于工具,不要困于整齐、高级与否,一个便利贴,一个记事簿,甚至是发给自己的一条语音,就够了。你不需要展示给任何人看,你只是在帮助自己提高效率。所以不要再被那些无所谓的事情困扰了。


别人能不能看懂和你没关系,你自己看得懂就好了。把自己抓取到的关键词快速记录下来,或者用你的理解快速总结出来,只要你有认真听过、读过,看到这些关键词的时候或多或少可以回想起来一些东西。


而且因为都是碎片,所以读起来极快,你每次读新一部分的时候都可以回头翻一下,唤醒一下记忆,大概有个感觉。


你时间够,内容比较难,就用像点样版本,自己理解往外写;你时间没多少,内容比较容易,就用极简版本,记下关键词。


其实也不花什么时间,关键词版的基本上三分钟,复杂版本的五分钟也写完了;总之就是,要记笔记,但是不用太专业太复杂,记个关键词,帮助自己能想起来就可以。


四、如何使用

什么叫“使用”?

告诉别人,是使用;教会别人,是使用;自己写东西用到,是使用;生活里用以思考或者实干,是使用——总的来说,能够让你用上的,都叫使用。

这是让知识被记住的核心。也是让一切被记住的核心。因为“使用”就是“内化”的过程。

这里要简单说一个概念,剩余价值。这个词语大家读书的时候政治课上早都学过了,但是很少有人可以真正的理解明白。价值,就是你的劳动;而剩余价值,就是剩余的劳动。剩余价值的积累,就是资本的增值。

换句话说,劳动者打工,一部分是给自己赚生活费,剩下的一大部分都是给资本家赚钱。而资本家为了多赚到钱,就会想办法让劳动者提高工作效率,多产出剩余价值,比如加班、进行培训、出差等。而劳动者在其中充当的角色,是一种商品。

劳动力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你买到它,它就会自动为你生产剩余价值,让你分分钟回本。

所以简化一下,资本家赚钱的方式就是通过购买劳动力这种特殊的商品,得到商品产出的剩余价值。换句话说,劳动力就是聚宝盆,扔进去一枚金子,吐出来两枚。

而世界上有这种自我增值功能的商品,除了劳动力之外还有知识。

劳动力生产价值,知识生产能力。

对于一穷二白没有原始资本购买劳动力的普通打工人来说,知识是唯一可积累的资产,也是唯一有增值潜力的投资。

而必要条件是,知识需要内化成能力。不论是摆在书架上还是摆在脑子里,只要你没有使用它,知识就不是能力,是摆件。

而知识想要内化成为能力,就必须通过使用。这也是为什么我说“第四条比前面三条都重要”的原因。因为你看的再多,再高效率,用不到,就是没用。

下面,我给大家介绍三种“使用”的方式。

1. 最高效、可以用来自我检查的方式,就是教人。

被说烂了的费曼学习法这里就不赘述了,原理也不难懂——你如果要教会别人的话,自己就必须完全了解。而这正是倒逼自己学习的最佳途径。(没听说过的可以自己去查一下,“检索”也是使用的途径之一)

但是问题在于,很多人生活中并没有可以教的人。而且更重要的问题是,很多人都觉得自己这个刚入门的水平,不足以教人。这两个问题其实也很好解决。

第一,有问题,找爹妈,找网友。

教爹妈,成本低,效果好,附赠有增强亲情和寻找话题的功效。比如我现在和家人散步时都会给对方讲西方文学史和写作理论之类的。爱听的听个热闹,不爱听的也可以堵住催婚的嘴。

爹妈不给力的,教网友。我之前组团的读书小分队核心就是“你要用自己的话,把你读到的东西讲给群里其他的人听懂”,这其实就是费曼学习法的践行版本。

这件事并不难搞,自己找几个小伙伴,组个团,每天把自己学到的东西用自己的话教给对方听懂,这就足够了。如果实在找不到小伙伴的,可以写成文章,或者写成短短的笔记发在微博、豆瓣或知乎,或者在喜马拉雅里面开一档自己的知识分享节目,寻找虚拟读者。

第二,永远相信有人不知道你知道的事情。

这是太简单的一件事了;但是很奇怪,好像很多人都忘记。你不是要去给大学老师讲课,也不是要去当第一流的 xx 学者,你只是教会一个对此一无所知或者仅仅知道一点点的人,有什么好怕的呢?

六岁的姐姐可以教一岁的妹妹吃饭,这一点都不傻。

2. 最有趣,最带劲的方式,是“吵架”。

我的很多逻辑、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及对于文学理论、写作理论、书籍内容的复盘,都是为了要好好吵架抬杠而得来的。没有办法,就是这么实在的一个人,和杠精battle也要有理有据。

之前看过一个人说,自己到了国外想要练练口语,但是平时生活中交流都是最基本的日常用语,因为英语差又不好意思和同事聊比较有深度的内容,一直很苦恼。

后来有一天他在家门口遇到一个传教的,新世界的大门就此打开。

他只要向对方问出一个简单的问题,比如,上帝真的存在么?接下来就可以收获长达两小时的一对一英语辅导,内容涉及历史、文化、宗教、时政等等等等。

而对方为了能够说服他、让他听懂,必须解答他不停冒出来的问题,不论是单词还是语法。他心满意足,上帝的信徒也心满意足。

故事真假不论,理论是可行的。

吵架,或者换个好听的修辞,自我表达和说服,本身就要求你大量使用自己的知识。

比如我在和人吵关于“抄袭和借鉴”之间差别的时候,为了打败对面的杠精,我专门去查了版权法和相关的案例;比如在写关于人物赏析的文章时,会为了防止被喷先去查一遍资料。

在这个过程中,你要灵活的使用知识,要有条理的输出,为了让对面的人能听懂,还需要举例、解释说明等等,而这一切都是“使用”的深化。

3. 最深入、最有价值的方式,是生活中加以分析。

很多人觉得读文学类、故事类的书没用,大错特错。好的小说是生活的镜子,讲的是人,是社会,是道德,是人性,最为有用。

不管你阅读的是小说还是工具书,都可以把其中的人、原理,以及其中办事的逻辑套在现实生活中,自己的经历里,进行对照分析。

比如我最近在读司汤达的《红与黑》,里面的于连是一种高敏感人格,这和作者司汤达本人是很相像的,进一步,这和读者的留言又联系到了一起,和我刷抖音看到的《甄嬛传》中的安陵容又有相似之处。

以此为模板进行思考,把几类相似的行为进行归纳总结,就可以向两头发散:向前,去探索这些行为的根源是什么,这就带来的问题,并且引导我去阅读下一本书;向后,去思考如何解决这类性格弱点,如何利用这种特点。

你现在也可以发散思考一下关于这篇内容、关于你最近读到的东西,如何和生活结合,对照或者调整,从而真正使用。

包括你能想到的更多“使用知识”的方式,都可以在留言区写下来——这也是使用的方式之一。




作者:李多余

来源公众号:咸鱼人生自救指南

转载:iCourt法秀

特别提示

凡本微信公众平台标明“转自”或“来源”的作品,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平台所有,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本所公众号观点。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微信后台留言,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非常感谢!


  • 上一篇:《人民法院报》:未经股东会作出有效决议而签订的董事委托合同无效
  • 下一篇:山东法院案例:外卖骑手与配送公司是否构成劳动关系的认定
友情链接:
  • 中国人大网
  • 最高法院
  • 最高检察院
  • 中国司法部
  • 中国公安部
  • 知识产权局
  • 中国证监会
  • 中国银监会
  • 中国保监会
  • 国资委
  • 发改委
  • 工商总局
  • 商标局
  • 中国贸仲、中国海仲
  • 中国律师网
  • ALB LEGAL NEWS
  • 中小企业协会
  • 知识产权局
  • 中国民商网
  • 网站首页
  • 走进德衡
  • 律师团队
  • 德衡动态
  • 理论研究
  • 经典案例
  • 建党之窗
  • 法规汇编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6 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黄河路3666号双子星广场A2东塔楼24层 邮编:277800 E-Mail:zaozhuang@deheng.com HTML地图 XML地图
鲁ICP备18033855号-1

鲁公网安备 37040302000172号

微信扫一扫
分享手机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