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警方@平安北京朝阳7月31日晚间发布消息:针对网络举报的“吴某凡多次诱骗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等有关情况,经警方调查,吴某凡(男,30岁,加拿大籍)因涉嫌强奸罪,目前已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侦办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
随后,人民日报、中国长安网、中国妇女报等官方微博相继转发并评论:
人民日报评吴亦凡被刑拘:外国国籍不是护身符,名气再大也没有豁免权,谁触犯法律谁就要受到法律制裁。请记住:人气越高越要检点自律,越当红越要遵纪守法。
中央政法委的《中国长安网》“安哥锐评”:在中国的土地上,就要遵守中国的法律。不枉不纵,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中国妇女报:还是那句话,法治社会不容藏污纳垢,没有哪个圈是法外之地!光环再耀眼,名气再大,均无特权。在中国的土地上,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如涉嫌违法犯罪,必究!必惩!
还有贴心的网友公布了吴亦凡八月份的最新行程安排:
最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昨晚竟有吴亦凡的女粉深夜到朝阳分局探望讯问吴亦凡的情况:
针对大家关心的吴亦凡刑期、是否会被驱逐出境等问题,也有专家做出了解答:
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昌松律师介绍,强奸罪为重罪,有两档法定刑,一般为3-10年有期徒刑;但有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二人以上轮奸的等几种情形之一的,法定刑升格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央政法委新闻网站官方微博@中国长安网转发北京朝阳警方上述消息,并发文表示:在中国的土地上,就要遵守中国的法律。不枉不纵,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刘昌松律师介绍,除非是享受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否则国籍对追究刑责没有影响。
来源:网络
转载:法苑茶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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