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凤律师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刑事团队负责人
枣庄市法治环境监督员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重大职务犯罪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专业委员会委员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内审员
枣庄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
市直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党员
个人简介
马凤律师参与过e租宝案件、闺蜜mall、熊津案、枣庄市某正县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山东省某涉黑案件等多起有一定影响力案件。马凤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注重诉讼可视化使用及创新,缜密的办案思维为马凤律师赢得了更多的尊重。凭借着扎实的业务功底、规范的法律方法并充分发挥其作为女律师所具有的耐心、细致、认真的优势,不断帮助更多的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近几年执业过程中,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入与实践经验的积累,马凤律师在企业民商事风险、刑事风险防范及涉毒犯罪、经济犯罪、暴力犯罪、涉税犯罪等方面积累独到经验,办案效果较好。
马凤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民商事、刑事辩护理论学习,先后参加“北京大学刑民交叉法律问题高级研修班”、“抱柱大学刑辩培训”、“青年刑辩人才培训”、“网络犯罪研讨会及类罪研发”、“刑事辩护的几个前沿性问题高端业务培训”、“刑事疑难案件裁判思路”、“证据分析辩护法”、“刑事辩护证明体系研讨会”“企业刑事合规路径研究”等刑事高端业务培训研讨活动,在民商事诉讼、刑事辩护等领域积淀深厚的业务功底。
经典案例
无罪辩护经典案例:
1.章某某涉嫌非法采矿罪,法院判决宣告无罪。
2.李某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在审判阶段摘黑,法院判决不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3.山东省某建筑公司实际负责人李某某涉嫌行贿案,检察院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
4.武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检察院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
5.刘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罪、串通投标罪案件,检察院决定绝对不起诉决定。
6.张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检察院决定相对不起诉决定。
7.闫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8.李某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侦查机关撤回起诉意见。
9.余某某涉嫌开设赌场案,侦查机关撤销案件,返还个人财产。
10.侯某某涉嫌开设赌场案,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11.王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轻伤),侦查机关撤销案件。
12.汤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重伤),侦查机关终止对汤某某的侦查。
13.党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侦查机关撤销案件。
14.屈某某涉嫌妨害公务案,改变案件定性为故意伤害,侦查机关终止侦查。
15.刘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审查起诉阶段改变定性为过失致人重伤罪,法院判处免予刑事处罚。
16.闫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案件,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
侦查阶段有效辩护部分经典案例
1.程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件,检察院决定不批捕。
2.杨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侦查阶段成功申请取保候审。
3.宋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件,侦查阶段成功申请取保候审。
4.蔡某某涉嫌开设赌场案,侦查阶段成功申请取保候审。
5.党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件,检察院决定不批捕。
6.王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件,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7.胡某某涉嫌诈骗罪,检察院决定不批捕。
8.刘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审查起诉阶段改变案件定性为过失,免予刑事处罚。
9.徐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侦查阶段成功申请取保候审。
10.杨某某涉嫌诈骗罪案件,成功改变定性为合同诈骗罪,量刑从5年降低至2年6个月。
罪轻辩护部分经典案例
1.枣庄某空调销售公司法定代表人董某某犯贷款诈骗案,审判阶段接受委托后,改变案件定性为骗取贷款罪,量刑由十年以上降低至一年三个月。
2.范某某涉嫌贪污案,审判阶段成功改变罪名并降低案件指控金额,大幅降低量刑。
3.枣庄某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侦查阶段改变案件追诉主体性质,缩小企业高层被控犯罪主体范围,力保企业正常经营不受影响。
4.张某某挪用资金、销毁会计账簿罪,法院采纳部分无罪辩护观点。马凤律师通过可视化分析等有效辩护方法,减少指控金额1206余万元,判决一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同时帮助委托人追回被查封存款。
5.谭某某诈骗案,审判阶段改变案件定性为非法经营,量刑由十年以上降至一年。
6.刘某某、赵某某等人多起涉嫌妨害公务案件,通过分析证据,缩小指控行为范围及案件事实,均以判处罚金结案。
7.施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指控税款170余万元,判处缓刑。
8.岳某某涉嫌诈骗罪,审判阶段改变定性为合同诈骗罪,量刑由四年六个月降低至两年四个月。
9.栗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剥离案件事实,降低指控的犯罪金额,量刑由四年降低至两年,罚金减半。
成功击破虚假诉讼案例
1.戴某某被虚假诉讼案(房屋买卖),通过仔细审查证据、归纳焦点,针对性补强证据,帮助当事人击破虚假诉讼案件,追回财产、免除责任,切实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2.魏某某被虚假诉讼案(离婚后共同债务纠纷),法院判决魏某某不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切实保障女性权益。
3.山东省某化妆品公司涉及员工仲裁、起诉劳动争议案,通过对证据对比把握,发现证据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与复印件之间的矛盾,降低涉案判决金额。
文章著作
《确认之诉案件实证研究》,收录于国家级刊物《社会科学》
《刑事案件侦查阶段有效辩护》,收录于省级刊物《法制博览》
《计算机网络犯罪的刑法规制现状及完善建议》,收录于省级刊物《法制博览》
《以真实交易数据为基础的代开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收录于国家级刊物《社会科学》,获得枣庄市律师协会优秀论文三等奖
《对刑事案件被告人举证责任的思考》,获得枣庄市律师协会优秀论文二等奖
《以物证为例,对鉴定意见等关键证据的审查,以鉴定检材的独立审查为前提》
《行贿罪中“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判断》
《论毒品犯罪中主观“明知”的认定方式---推定》
《信用卡诈骗罪的几个问题》
《贷款诈骗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判断》
《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判断模式:综合判断+合理怀疑》
《名为买卖、实为借贷行为的识别要点及法律效果分析》
《风口浪尖上的“代孕”》
《从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总结律师处理民事案件思考过程》
《流程图--让律师的观点更清晰的呈现出来》
《何以解忧,唯有善意守望前行》
《永恒与光明的生活,随遇而安》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工作语言: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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