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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动态】德衡、德和衡枣庄办公室2026年第九期合伙人午餐分享活动成功举办

发布: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浏览:228次




2026年5月28日,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与北京德和衡(枣庄)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德衡、德和衡枣庄办公室2026年第九期合伙人午餐分享活动。本次活动由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群律师主讲,以《个人破产制度立法前瞻与四地实践对比》主题,结合全国人大《企业破产法》修订进程与浙江、深圳、厦门、东营四地试点规则,马群律师系统梳理个人破产制度从地方探索到国家立法的完整脉络,立足律师实务需求,从个人破产制度设立背景与核心定位、适用条件与主体资格、申请与受理全流程、财产申报与豁免财产、债务人行为限制与义务、管理人职责与工作机制、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与表决规则、三大程序与清偿顺序和免责考察、信用修复与法律责任九个方面进行全面拆解、重点解读。

分享过程中,马群律师紧扣四地文件原文,重点对比居住社保要求、财产申报追溯期、豁免财产限额、免责考察期限、特别程序设置等关键差异,聚焦当前司法实践与立法热点,围绕个人破产制度开展深度研讨与学习。

全体律师齐聚一堂,在轻松务实的氛围中共同提升专业能力、拓宽业务视野。大家一致认为,个人破产制度既是保障诚实而不幸债务人重生的法治通道,也是化解执行积案、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制度供给,对律师拓展民商事、金融、执行与破产业务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此次午餐分享会,既是两所常态化专业练兵的重要环节,也是聚焦新法新规、赋能法律服务的务实举措。下一步,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枣庄)律师事务所将持续跟踪破产立法动态,深耕地方试点实践,不断提升破产业务专业化、精细化水平,以更专业的法律服务助力当事人合法维权、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与法治建设。







律师简介

马群律师

高级合伙人

执业经历:

马群律师,山东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本科毕业,于1999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 2002年3月起从事专职律师,现为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理主任,同时担任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企业重组与破产业务中心管理主任。

其在20多年的执业过程中,办理了大量的案件,对各类民商事争议纠纷处理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合同、公司领域法律事务。

代表案例:

1.参与办理远通纸业有限公司清算转破产重整案,该案被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案例;

2.参与办理枣庄八一水煤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案,该案被山东省破产管理人协议评为十大经典案例;

3.代理杜某某因体内钢板断裂诉某某人民医院产品质量纠纷案一审胜诉结案;

4.为张某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辩护取得好的效果;

5.代理甘某某诉马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甘某某胜诉获赔500余万元,并最终执行完毕;6.代理张某某诉某某市工商局违法股权变更登记案一审胜诉结案;

7.为朱某某涉嫌妨碍公务罪辩护,侦监部门采纳了相关意见,对曾某不予批捕;

8.为覃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辩护,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判处缓刑;

9.为任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辩护,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判处缓刑;

10.为曾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侦查阶段辩护,侦监部门采纳了相关意见,对曾某不予批捕;

11.代理被告王某与孙某某、蔡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胜诉结案,判决驳回原告58万余元等全部诉讼请求;

12.代理陈某某诉枣庄某某公司、刘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二审均胜诉,陈某某获赔165万余元;

13.代理王某与李某案外人房产保全异议一案,一审胜诉结案驳回对方异议请求,为王某避免了77万元的经济损失;

14.代理林某某与祝某某案外人房产执行异议一案,一审胜诉驳回对方异议请求,为王某避免了50万元经济损失。


社会职务:枣庄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枣庄市企业联合会、枣庄市企业家协会、枣庄市工业经济联合会聘请为企业权益维护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枣庄市刑事法律援助辩护律师库专家成员;枣庄市民营经济新旧动能转换创新服务专家库入库专家律师。

荣誉奖项:枣庄仲裁委员会十佳办案能手;

         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金牌律师。

联系电话:13326328919
电子邮箱:maqun@deheng.com
办公地址:枣庄市双子星城市广场东塔楼2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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