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1日,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与北京德和衡(枣庄)律师事务所联合举办德衡、德和衡枣庄办公室2026年第八期合伙人午餐分享活动。本次活动由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冯跃娇律师主讲,围绕《从“责令拆除”到“复议撤销”:律师如何抓住程序瑕疵与法律适用错误实现逆转》主题,以一起亲办的农用地行政处罚案件为蓝本,深度解析行政案件办案全流程与实战技巧。同时,活动特别增设 《智汇办案,律启新程—— 律智荟 AI 赋能律师实务》 分享环节,探索人工智能时代法律服务的创新路径。
活动伊始,冯跃娇律师系统回顾了其代理的某养殖公司不服某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案的完整代理过程。该案中,行政机关认定当事人非法占用农用地及未利用地共计八千余平方米,作出“限期拆除、罚款十多万元”的行政处罚。面对不利局面,冯跃娇律师并未局限于在行政处罚告知后被动应对,而是第一时间指导当事人全面收集并固定关键证据,为后续救济奠定了坚实基础。需坚持事前预防、全流程管控,健全合规与应急机制,切实守护国有资产安全。
在听证程序中,冯跃娇律师针对行政机关提交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勘测定界图等核心证据,从测绘人员资质、测绘报告形式要件、技术规范符合性等角度提出系统性质疑,成功动摇了行政机关的证据链条。同时,她精准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以及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最新政策,有力论证了当事人用地无需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未改变土地用途的核心观点,并指出行政机关法律适用错误。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冯跃娇律师迅速代理当事人向某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全面采纳代理意见,认定“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依法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实现了案件全面逆转。冯跃娇律师总结指出,本案的成功代理得益于“三个坚持”:坚持第一时间固定关键证据,避免事后灭失或被行政机关单方解读;坚持在听证程序中全面质证,将争议焦点前置化、法律化;坚持选择最有利的救济路径,以行政复议程序高效、经济地实现权利救济。她强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涉及土地管理、畜牧、环保等多领域规范,律师必须具备跨领域的知识整合能力与敏锐的程序权利意识,方能于细微处发现胜机。随后,活动进入《智汇办案,律启新程—— 律智荟 AI 赋能律师实务》 专题分享环节。冯跃娇律师结合自身使用体验,现场演示了“律智荟”AI法律工具在案例检索、法律文书生成、证据材料初步分析、庭审提纲智能生成等场景中的高效应用。她指出,在案件办理中,AI工具可以快速完成类案检索、法规时效性核查、处罚裁量基准比对等重复性、高强度工作,帮助律师将更多精力集中于策略制定、证据挖掘与法庭辩论等创造性环节。律师主动拥抱技术变革,以“律师智慧+人工智能”的双轮驱动,提升服务质效与核心竞争力。本次分享会现场讨论热烈,多位与会律师就行政处罚案件中如何有效应对行政机关的“证明链”、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的法律效力认定、AI生成法律文书的审慎使用原则等话题展开深入交流。与会律师纷纷表示,本次分享既有实战案例的全程复盘,又有前沿技术的落地指引,兼具深度与广度,对提升行政法律服务能力、拥抱法律科技具有重要启发意义。未来,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与北京德和衡(枣庄)律师事务所将继续以“合伙人午餐分享会”为常态化平台,深耕专业、务实赋能,持续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专业分享活动,全面提升律师队伍的专业素养与创新服务能力。律所将始终秉持“专业立身、技术驱动”的发展理念,以精湛的专业技能与开放的技术视野,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前瞻的法律服务。
执业经历:
冯跃娇律师,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擅长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多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案件总标的额达3亿余元。自执业以来,秉承正直和诚信的理念,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将律师的专业知识与丰富经验结合起来,本着亲情服务,精益求精,始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凭借勤奋敬业的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视委托人的利益为执业准则,逐渐形成了具有自己特色的办案风格,为当事人防范、规避风险,提供多渠道、高效率、操作性强的解决方案,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1、中某公司诉滕州某公司建设工程纠纷合同纠纷(标的:10000万元),代理中某公司达成调解。2、湖北省某公司诉某纸业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二审(标的:5978.55万元),代理山东某公司与对方达成和解。3、上海某股份公司上诉山东某科技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标的:1600余万元),代理上诉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4、枣庄某劳务公司、枣庄某租赁公司诉湖南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标的:1100万元),代理湖南某公司,原告撤回起诉。5、某自然人诉湖南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二审(标的:1100万元),代理湖南某公司取得胜诉。6、北京某公司诉某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标的:400余万元),代理某公司司达成调解。7、峄城某公司诉北京某公司、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某公司(标的:350余万元),最终法院驳回原告的诉求。8、某养殖场诉某政府行政补偿纠纷,代理某养殖场与对方达成调解,成功回款80万元。枣庄律协女律师委员会委员“彩虹伞”千名律师宣讲团成员合作撰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常见纠纷及裁判观点》一书在法律出版社出版(书号:ISBN978-7-5197-7907-8);《以房抵债能否排除强制执行问题研究》获枣庄律师优秀论文三等奖;《论实际施工人的权利及其限制》获枣庄律师优秀论文三等奖;《只有监理人员签字的签证能否作为结算依据问题研究》获枣庄律师优秀论文二等奖;《因协助法院保全而迟延履行付款义务应否承担违约责任》。2015年荣获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优秀实习律师;2018年荣获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23年荣获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2025年荣获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电子邮箱:fengyuejiao@dehe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