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济南首站成功构建“执行破局齐鲁样板” 后,为进一步深化《民营经济促进法》落地实效,破解鲁南地区民营企业胜诉权益兑现难题,9月11日下午,德和衡研究院济南分院主办的《民营经济促进法》视域下执行实务策略巡讲 “齐鲁行” 第二站活动,在枣庄市双子星城市广场东塔楼 24 层成功举办。本次活动亦是德和衡齐鲁法律讲堂第二十二期,由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特殊资产业务中心、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枣庄)律师事务所联合承办。
活动开始前,德和衡研究院济南分院院长、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高级权益合伙人贾明君律师带领核心分享团队,实地参观了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办公区域,对办公室简洁高效的功能布局、专业温馨的服务氛围及贴合鲁南企业需求的本地化服务配套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枣庄办公室的硬件设施与服务理念,为本次活动精准对接当地企业需求、提供高质量法律支持奠定了坚实基础。本次活动聚焦股权执行、执行监督、拒执罪适用等实务痛点,通过“主题讲座 + 圆桌论坛” 形式,为枣庄及周边民营企业、法律从业者带来一场精准高效的执行实务 “解决方案盛宴”。
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所主任、首席联席合伙人郑均喜律师发表开场致辞。他指出,鲁南地区作为山东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阵地,民营企业在发展中常面临“胜诉易、执行难” 的困境,尤其是股权处置、资产变现等环节的难题,直接影响企业资金流转与经营稳定。本次 “齐鲁行” 落地枣庄,正是德和衡研究院依托跨区域资源与实务经验,为鲁南民企 “量身定制” 的执行助力行动,希望通过专业分享与交流,帮助企业将 “法律胜势” 转化为 “发展胜局”,为当地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注入新动能。
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特殊资产业务中心总监郝宁律师以《股权强制执行实务分析》为题,结合最新司法解释与典型案例,系统拆解股权执行的全流程难点。他指出,股权执行面临“冻结规则复杂”“参考价难确定”“拍卖难度大” 三大核心问题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若干问题的规定》,可冻结股权既包括登记股权,也涵盖章程、股东名册载明的股权,需精准把握 “内部认定” 与 “外部公示” 的双重依据;而股权作为 “非标准化资产”,参考价确定需优先尝试当事人议价,若无法达成一致则需通过委托评估,且需特别注意评估前审计程序的衔接与资料调取的有效性。此外,针对 “瑕疵出资股权拍卖”“国有股权网络司法拍卖” 等特殊场景,郝宁律师还提供了具体操作建议,如拍卖公告需明确出资义务、国有股权网络拍卖需符合 “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等,为实务操作提供清晰指引。
北京德和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周文轩律师围绕《关于执行监督的理解与适用》,梳理执行监督制度的演进脉络与实务要点。他强调,执行监督并非“万能救济”,需精准把握受理范围 —— 根据 2023 年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执行监督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对执行复议裁定不服、执行法院存在 “不作为”(如应采取执行措施而未采取)等情形,可依法申请执行监督;但需注意 “六个月申请期限” 的限制,且需避免 “未提异议直接申请监督” 的程序误区。同时,他针对 “监督是否延长执行周期” 的疑问给出解答:规范的执行监督可通过 “事先报告 + 事后救济” 机制,在保障当事人权益的同时,避免程序空转,切实提升执行效率。
北京德和衡(枣庄)律师事务所纪承志律师以《拒执罪的理解与民事执行案件的交叉运用》为主题,结合 2024 年最新司法解释(法释〔2024〕13 号),详解拒执罪的构成要件与立案路径。他指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 是拒执罪认定的核心,需重点收集 “财产隐匿转移证据”“经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证据” 等关键材料;立案可通过 “法院移送公安机关” 或 “申请人自诉” 两种路径,其中自诉需满足 “公安不立案”“检察院不追究” 等前置条件。特别针对民营企业实际控制人案件,纪承志律师强调,需平衡 “刑事震慑” 与 “企业经营”,避免因刑民程序交叉影响企业正常运转,建议通过 “和解撤诉” 等方式实现 “以刑促执” 的柔性效果。主题讲座后,活动进入圆桌论坛环节,由德和衡研究院济南分院秘书长王旭主持,贾明君、郝宁、周文轩、郑均喜、纪承志五位律师围绕“股权执行与民营经济保护”“拒执入刑新规落地难点”“执行监督实务边界”“跨部门协作机制” 四大板块展开兼具专业性与实操性的深度研讨。论坛中,嘉宾们结合鲁南地区民营经济发展特点与执行实务典型案例,直击痛点、各抒己见。整场论坛氛围热烈,嘉宾们从法律适用、实务操作、机制创新等多维度碰撞思想,为鲁南地区民营企业破解执行难题提供了兼具理论高度与实践价值的解决方案,也为后续执行实务工作的优化指明了方向。
活动最后,贾明君院长作总结点评。他表示,本次枣庄站活动紧扣鲁南民企实际需求,通过“实务讲解 + 问题研讨” 的形式,形成了三大核心共识:一是股权执行需精准把握 “规则边界” 与 “市场化手段” 的结合;二是拒执罪适用需平衡 “震慑效果” 与 “企业保护”;三是执行监督需避免 “程序依赖”,优先通过规范流程化解争议。未来,德和衡研究院将持续推进 “齐鲁行” 巡讲,覆盖更多山东地市,同时依托跨区域律师团队与协作平台,为民营企业提供 “全链条、定制化” 的执行解决方案,切实打通权益兑现 “最后一公里”。
本次“齐鲁行” 枣庄站活动的成功举办,不仅为鲁南地区民营企业与法律从业者提供了专业交流平台,更标志着德和衡、德衡在执行实务领域的服务向 “区域化、精准化” 深度延伸。后续,德和衡、德衡将继续以《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为契机,深耕执行领域,为山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法律智慧” 与 “实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