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0632-8171019
  • 首页
  • 走进德衡
  • 律师团队
  • 德衡动态
  • 理论研究
  • 经典案例
  • 党建之窗
  • 法规汇编
  • 媒体访谈
  • 联系我们
  • 德衡简介
  • 资质荣誉
  • 环境展示
  • 会议
  • 培训
  • 活动
  • 民商理论
  • 刑事理论
  • 综合研究
  • 裁判文书
  • 指导案例
  • 原创案例
  • 党建规范化建设展示
  • 党建活动
  • 德学社
  • 知识产权
  • 建筑房产
  • 民事侵权
  • 诉讼程序
  • 婚姻家庭
  • 企业管理
  • 金融证券
  • 契约合同
  • 土地矿产
  • 刑事法规
  • 律师风采
  • 专业团队
  • 德学社
  • 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
  • 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
  • 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
  • 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
经典案例 case
  • ·  冯克法律师代理某华润公司诉华润...
  • ·  金蝉脱壳可逃债,面纱被揭何遁形...
  • ·  挂靠施工合同无效,相关主体责任...
  • ·  为央视一套“今日说法”“酒瓶里...
  • ·  李某贪污、受贿、非法经营同类营...
  • ·  工商局未尽合理审查义务,法院判...
  • ·  王某贩卖运输毒品案件——以证据...
  • ·  剥茧抽丝,强奸还是猥亵?...
  • ·  竟业限制约定需谨慎...
快速链接 link
德衡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德衡动态

【律所动态】“律政精英展风采 刑事辩护显担当”——我所马凤律师获赠锦旗

发布: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浏览:669次

2025年2月26日,贾先生和其亲属专程来到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向马凤律师表达由衷的感谢。贾先生手捧鲜花,携带果篮礼物,并赠送了一面锦旗,以此感谢马凤律师在其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展现出的卓越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

锦旗的赠送不仅是对马凤律师个人努力的认可,更是对我所全体律师团队的激励,展现了律师在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也再次证明了德衡所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卓越能力和强大实力。

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将继续秉持专业、敬业的服务理念,不断提升律师团队的专业素养,为更多的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帮助他们解决法律难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我们深知,每一个案件的背后都是当事人的信任与期待,我们将不负重托,继续在法律的征途上砥砺前行,为社会的公平正义贡献我们的力量。

律师简介


马凤律师


    马凤,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团队负责人。
【代表案例】:
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涉嫌非法采矿罪案件,法院判决宣告无罪;
山东某中外合资企业涉嫌非法采矿罪,通过涉案企业刑事合规制度整改,验收审核通过后,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李某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在审判阶段摘黑,法院判决不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山东省某建筑公司实际负责人李某某涉嫌行贿案,检察院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
武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检察院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
刘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罪、串通投标罪案件,检察院决定绝对不起诉决定;
张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检察院决定相对不起诉决定;
闫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李某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侦查机关撤回起诉意见;
余某某涉嫌开设赌场案,侦查机关撤销案件,返还个人财产;
侯某某涉嫌开设赌场案,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王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轻伤),侦查机关撤销案件;
汤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重伤),侦查机关终止对汤某某的侦查;
党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侦查机关撤销案件;
屈某某涉嫌妨害公务案,改变案件定性为故意伤害,侦查机关终止侦查;
姜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检察院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
陈某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联系方式】:15266444079
【工作邮箱】:mafeng@deheng.com
【办公地址】:枣庄市双子星城市广场东塔楼24层

扫码关注我

一起感受法律的魅力



  • 上一篇:【律所动态】我所崔常松律师主持午餐分享活动
  • 下一篇:【律所动态】我所冯跃娇律师、刘相旋前往陶庄镇夏庄小学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友情链接:
  • 中国人大网
  • 最高法院
  • 最高检察院
  • 中国司法部
  • 中国公安部
  • 知识产权局
  • 中国证监会
  • 中国银监会
  • 中国保监会
  • 国资委
  • 发改委
  • 工商总局
  • 商标局
  • 中国贸仲、中国海仲
  • 中国律师网
  • ALB LEGAL NEWS
  • 中小企业协会
  • 知识产权局
  • 中国民商网
  • 网站首页
  • 走进德衡
  • 律师团队
  • 德衡动态
  • 理论研究
  • 经典案例
  • 建党之窗
  • 法规汇编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16 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黄河路3666号双子星广场A2东塔楼24层 邮编:277800 E-Mail:zaozhuang@deheng.com HTML地图 XML地图
鲁ICP备18033855号-1

鲁公网安备 37040302000172号

微信扫一扫
分享手机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