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2月26日,贾先生和其亲属专程来到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向马凤律师表达由衷的感谢。贾先生手捧鲜花,携带果篮礼物,并赠送了一面锦旗,以此感谢马凤律师在其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展现出的卓越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
锦旗的赠送不仅是对马凤律师个人努力的认可,更是对我所全体律师团队的激励,展现了律师在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也再次证明了德衡所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卓越能力和强大实力。
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将继续秉持专业、敬业的服务理念,不断提升律师团队的专业素养,为更多的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帮助他们解决法律难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我们深知,每一个案件的背后都是当事人的信任与期待,我们将不负重托,继续在法律的征途上砥砺前行,为社会的公平正义贡献我们的力量。

马凤,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团队负责人。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涉嫌非法采矿罪案件,法院判决宣告无罪;山东某中外合资企业涉嫌非法采矿罪,通过涉案企业刑事合规制度整改,验收审核通过后,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李某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在审判阶段摘黑,法院判决不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山东省某建筑公司实际负责人李某某涉嫌行贿案,检察院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刘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罪、串通投标罪案件,检察院决定绝对不起诉决定;李某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侦查机关撤回起诉意见;余某某涉嫌开设赌场案,侦查机关撤销案件,返还个人财产;汤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重伤),侦查机关终止对汤某某的侦查;党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侦查机关撤销案件;屈某某涉嫌妨害公务案,改变案件定性为故意伤害,侦查机关终止侦查;陈某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