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6日,在我国第七个“宪法宣传周”期间,市检察院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本次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检察听证员、特约检察员代表参加,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姜广俊出席并讲话,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焦武峰主持活动,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派员参加。
活动中,与会人员参观了市检察院党建展厅、检史文化室、融媒体中心、数字检察中心等办公办案场所,观看了《薪火相传检匠“榴”传》专题片,实地感受了检察工作成果。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姜广俊通报了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工作情况,市检察院相关部门介绍了人民监督员和检察听证工作开展情况。随后,与会代表交流座谈,就检察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我所米亮律师作为听证员代表应邀参加了本次活动。会上,米亮律师汇报了作为听证员的心得体会,以及进一步做好听证工作的意见建议。表示将全力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建设平安枣庄贡献律师力量。
米亮律师曾先后在组织部、街道办事处、市信访局等多个党政部门工作,历任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市信访局副科长、市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公室副主任。该律师政府工作经验丰富,分析案件思路清晰,善于处理复杂、疑难民商事、行政案件、土地房产、建设工程及执行异议案件。先后为枣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枣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峄城区人民政府、枣庄市市中区农业农村局、山东益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机关、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取得了较好的业界口碑。枣庄市“企联三会”“企业权益维护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2020年度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年度优秀法律研究奖2023年12月被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评为优秀律师。1.某房产登记纠纷行政复议案,本案中当事人与对方存在20多年的房产权属争议,当事人申请注销对方房屋产权证书(房屋已灭失),区自然资源局以当事人并非房屋所有权人为由不予注销登记。米亮律师代理提起行政复议,得到区政府支持,撤销不予登记决定。后又经市中级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维持。2.某建材公司行政复议案,某建材公司和负责人被市生态环境局分别处以 40 万和 7 万元罚款,米亮律师代理提起行政复议,市政府撤销了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3.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刑事案件,该案被告人罗某某涉案金额达3亿多元,经米亮律师和北京办公室同事共同努力,最终被宣判缓刑。4.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本案被告与原告银行签订了 200万元借款合同,利息已超过本金,被告仅偿还了10万元本金,银行证据充分。米亮律师以诉讼时效为突破口全力争辩,在鉴定环节积极跟进,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银行全部诉讼请求,且银行还需承担10950元诉讼费和39360元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