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1月30日,我所律师冯跃娇、律师助理刘相旋参加了由市中区妇联联合永安镇政府、市中区巾帼志愿者协会,在榴乡少年成长营共同举办的“榴乡爱心妈妈”赋能提升培训及结对仪式,并为此次活动解读于2024年12月1日实施的《山东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此次“爱心妈妈”活动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结对仪式,第二阶段赋能培训。在结对仪式中,由市中区妇联、永安镇政府与市中区巾帼志愿者协会为“爱心妈妈”致辞、颁发证书以及举行揭牌仪式。在赋能提升培训环节,由市中区巾帼志愿者协会副会长邵君对“爱心妈妈”分享与困境儿童的沟通技巧。随后,由冯跃娇律师、律师助理刘相旋对参会人员进行《山东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的解读。

本次解读由刘相旋进行开场白介绍,冯跃娇律师从强化父母承担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突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家庭教育的正向引导、健全完善家庭教育工作体制机制、细化补充家庭教育的指引内容和方式方法、将山东省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区有关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规定五个方面为此次“爱心妈妈”活动带来了专业的解读,取得了参会人员的一致好评。在未来的日子里,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将继续积极参与相关公益活动,秉承“专业、专心、专才、专注”的服务理念,携手广大法律同仁,共同推动枣庄市乃至全省的法律事业蓬勃发展!
个人简介
冯跃娇,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一般合伙人,山东省律协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枣庄律协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枣庄律协女律师委员会委员。擅长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多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案件总标的额达3亿余元,并参与编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常见纠纷及裁判观点》一书,发表多篇论文,其中《以房抵债能否排除强制执行问题研究》获枣庄律师优秀论文三等奖。经典案例
1、中铁某公司诉滕州市某公司建设工程纠纷合同纠纷,代理中铁某公司达成调解。(2024)鲁04民初9号2、北京某设备有限公司诉华电某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华电某分公司达成调解。(2023)鲁0402民初4339号3、泰安市某建筑安装公司诉枣庄某矿业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泰安市某建筑安装公司胜诉后取得工程款。(2023)鲁04民终338号4、湖北省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诉某纸业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某纸业公司与对方达成和解。(2022)鲁04民终2580号5、枣庄某市政工程公司诉某设备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某公司,最终法院驳回原告的诉求请求。(2022)鲁0402民初1678号6、枣庄某劳务有限公司、枣庄某建筑公司诉湖南省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湖南省某建筑公司,原告撤回起诉。(2022)鲁 0403 民初 3122 号7、某消防安全工程公司枣庄分公司诉山东国欣颐养集团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代理枣庄分公司胜诉后取得工程款。(2021)鲁0403民初2167号
工作经历
1、国家税务总局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0年-2023年)(2)参与税务案件的审理与合规性检查,提高税务执法效率。 (2)协助完成法律法规宣传及群众服务工作。
3、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2024年-至今)(1)专注于税务与民商事法律服务,为企业和个人提供税务筹划和合规咨询。
(2)处理税务争议案件,参与多起重大项目的法律尽职调查和合同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