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5日中午,我所举行第十三期合伙人午餐分享。本期活动由我所刘鑫律师做“ 国有企业应收账款管理与法律风险防控 ”主题分享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适格诉讼主体的认定”案例研讨。

首先,刘鑫律师从应收账款的基本释义、应收账款的成因、应收账款的特点、应收账款管理的技巧、应收账款的法律风险防控等五个层面对国有企业应收账款管理及其法律风险的防控进行全面解析,再结合实例分析企业面临的应收账款问题及解决方案。

接下来,刘鑫律师从一个现实案例出发,向大家解读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适格诉讼主体的认定,从出租人并非产权人,产权人向出租人授权、产权人为国有企业授权限制等多维度进行探讨,在座律师也纷纷结合刘律师的分享,发表了自己对于房屋租赁合同中关于诉讼主体认定的看法。
通过刘鑫律师的此次分享,我所律师进一步熟悉了国有企业应收账款的法律风险防范及房屋租赁合同主体的认定,收货颇丰。
刘鑫律师,中共党员,法学硕士,现为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枣庄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党支部成员,具有薛城区公证处作为公证员八年的工作经历,拥有丰富的处理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的实务经验。刘鑫律师2014年被薛城区司法局授予“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称号,2015年获山东省公证协会优秀案例奖,2016年被枣庄市司法局授予“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称号,2021年、2022年先后两次获枣庄市律师协会优秀论文奖。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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