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介绍:马凤,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团队负责人。马凤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充分发挥女律师耐心、细心的服务态度,钻研分析证据、深究法律规定寻找突破,以可视化方式展示辩护观点,最大限度争取有效沟通,多起案件获得了无罪、部分无罪、免予刑事处罚、实报实销、不起诉、终止侦查、变更强制措施等好的案件结果。 部分经典案例:章某某涉嫌非法采矿罪案件,法院判决宣告无罪;李某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在审判阶段摘黑,法院判决不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山东省某建筑公司实际负责人李某某涉嫌行贿案,检察院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武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检察院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刘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罪、串通投标罪案件,检察院决定绝对不起诉决定;张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检察院决定相对不起诉决定;闫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李某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侦查机关撤回起诉意见;余某某涉嫌开设赌场案,侦查机关撤销案件,返还个人财产;侯某某涉嫌开设赌场案,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王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轻伤),侦查机关撤销案件;汤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重伤),侦查机关终止对汤某某的侦查;党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侦查机关撤销案件;屈某某涉嫌妨害公务案,改变案件定性为故意伤害,侦查机关终止侦查;姜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检察院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山东某中外合资企业涉嫌非法采矿罪,通过涉案企业刑事合规制度整改,验收审核通过后,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陈某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联系电话:15266444079 电子邮箱:mafeng@deheng.com 执业证号:13704201411799721 工作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新城枣庄国际大厦8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