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9日下午,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原司法部副部长)张彦珍、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秘书长张建华、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财务部主任张焰、张彦珍同志秘书田静、司法部法律援助主任胡占山、司法部法律援助交流处主任科员任赟宇等一行六人,在山东省司法厅副厅长李端卫、山东省法律援助主任孔超陪同下,来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援助和公益事业工作调研,枣庄市政府副市长、枣庄市公安局局长宋丙干,枣庄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茂山,枣庄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慎国等同志陪同调研。
张彦珍理事长一行视察了我所办公区域、文化长廊、荣誉墙和党员活动室,询问了我所办公面积、律师人数、党员人数、发展状况、法援存在的问题及文化建设等情况,并听取了我所关于法律援助、公益活动和党建工作的介绍。当听到我所党支部刚刚被中共枣庄市委组织授予“基层党建示范点”时,对我所在党建工作中取得的突出成绩予以了高度认可。
积极投身法律援助和公益活动,努力传播正能量
服务大局,勇于担当,为促进社会发展贡献正能量,是德衡枣庄所一直坚守的律所文化之一,律所要求全体律师员工积极投身法律援助和公益事业,提高自觉性和使命感,为促进社会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一、立足本职,充分履行法律援助职责
我所2014年底建立,四年来共代理各种法律援助案件近百件,先后收到援助对象赠送的锦旗13面,帮助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一百多万元;部分刑事案件的援助让当事人获得了客观量刑并维护了财产权益。
法律援助的对象基本都是一些困难的弱势群体,他们多生活在社会的底层,不仅生活困难,而且也受到较多的歧视。法律援助的帮助,不仅解决了他们的生活困难,更让他们感觉到了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关怀,增进了党和人民的血肉联系和鱼水之情。在办理援助案件过程中,我们也感慨万千,感动不已,深刻认识了法律援助制度是实现社会正义和司法公正的重要补充,在实现公平正义的法治建设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2016年4月底,李某某的孩子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这场飞来横祸使这个并不富裕的农村家庭雪上加霜,全家人痛不欲生。我所律师得知李某某家庭情况后,告知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并帮助其办理申请法律援助手续。在接受法律援助指派任务后,我所律师反复认真分析案情,协助当事人搜集证据, 找出对死者家属赔偿有利的条件,计算赔偿明细,起草起诉状并到法院立案。庭审中,我所律师详细梳理案件焦点及证据,谨慎的工作态度及作风,赢得了当事人的赞扬和感激,专程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2019年2月,李琳琳律师接到了一个电话,咨询如何讨要农民工工资。通过了解,咨询人已经年逾60,同村四人跟着一个包工头打零工,欠钱不给,包工头给他们四人打了欠条。老者想通过法律途径要到自己的工资,拖欠的工资高为3000元,少为800元,而且四人家庭情况都比较困难,如果按照代理收费标准,他们中有的钱还不够交代理费,李琳琳律师与崔常松律师向市法律援助进行了汇报,征得法援同意后,李律师和崔律师建议他们申请法院减免诉讼费的援助政策,以大程度上减轻他们的负担,但邵某某等四位农民表示:“律师费我们掏不起,国家已经援助了,诉讼费用不多,这个钱我们不能再让国家掏。”即使家庭非常困难,受援人也没有因为困难而要求更多的救助,而是对有能力负担的部分主动承担,不占国家便宜,几位困难群众的品格,深深感动着我们的援助律师。他们尽心尽职,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9年4月份,袁某某的父亲因交通事故抢救无效死亡,而袁某某本人一级残疾,现住在峄城区某镇敬老院,无经济来源,生活十分困难。鉴于当事人的身体不便,孙柏文律师、程海涛律师接到法援指派后,当天赶到峄城区敬老院见到了受援人,46岁的受援人虽然年龄不大,但由于生活困难,活动不便,骨瘦如柴,让孙柏文和程海涛律师深感震惊,他们协助认真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后,认真计算了赔偿明细,为受援人写好起诉状并到法院立案,并多次到受援人所在的养老院看望。
法律援助不仅仅是法律上的帮助,更重要的是让受援人感受到人心和人情的温暖。
法律援助制度不仅传递给受援人温暖与希望,也通过我们这个法律援助主体,传递着党和国家的关心关怀,传递着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同时也感染和教育着我们广大的法援律师,更加努力去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让法治之光普照大地。
二、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勇于承担社会责任
律所成立以来,勇于担当就成为了我们律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借东风、入主流、做主角”成为了全所律师的座右铭。德衡枣庄所的每一位律师,都自觉地借助依法治国的东风,融入共铸中华伟大复兴梦的主流大军,争做枣庄法律服务市场的主角。
1.积极报名参加“齐鲁巾帼维权志愿团”。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山东省妇联号召爱心人士报名组建“齐鲁巾帼维权志愿团”。我所律师全省首位报名,当时全所仅有的九位执业律师入选由四十四名爱心人士参加的枣庄市“齐鲁巾帼维权志愿团”。
2.奉献爱心,争做“爱心妈妈”。枣庄市妇联为关爱留守儿童,号 召全市爱心人士报名“爱心妈妈”关爱留守儿童,我所仅有的二十名律师员工与三 十位留守儿童结对,成为爱心妈妈中一道靓丽的风景。枣庄市妇联专程在山亭区北庄镇留守儿童活动举行了爱心妈妈与留守儿童结对仪式,我们还跟随孩子进入家中、学校,了解孩子的生活、学习情况,与家庭、学校一起共同关心孩子的成长。20名律师员工中不少人是刚刚工作、收入很低,没有成家的年轻律师,他们积极争做“爱心妈妈”,感动了社会各界。枣庄市电视台、枣庄日报等媒体对我所全体律师员工争做“爱心妈妈”的感人事迹进行了广泛报道,市委市政府组织的迎六一晚会邀请了10位爱心妈妈参加,我所律师就有四位。
3.响应团市委号召,积极参加义务植树活动。2017年3月11日, 德学社组织我所律师来到滕州莲青山植树基地,与全市各部门团体的青年志愿者一起,共同植树,绿化荒山。作为一支律师队伍,德学社的旗帜在植树现场高高飘扬,我们深感自豪。
4.助贫救学,奉献爱心。山亭辛召某家庭,老人的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全在监狱服刑,留下三个刚刚上学的孩子靠老人一人抚养,生活十分困难。由于孩子户又问题,三个孩子中的两个只能在私立学校上学,费用更高,老人根本无法承受,只能靠到处借钱支付孩子学费。德学社的青年律师们得知后,专程赶到老人家里,将三个孩子上学的费用承担下列,每年定期把学校的学费和食宿费用交到老人手里,帮助老人解决了孩子上学的困难。
5.与社会其他机构如山东宁和心理咨询公司共同举办读书会活动,提高律所成员的思想政治素养,开阔视野,增加阅历,促进个人发展,推进律所学习型组织建设,发挥团队作用,让读书会联盟成为律所文化制高点之一,引导和形成全员学习的氛围。
除了参与法律援助和公益活动之外,我所律师还身体力行地在节假日参加其他志愿服务活动,如义务法律咨询、参加民间社团组织的公益活动。作为法律工作者,将法律和法治精神传播到每一个公民那里,是我们的义务,也使我们深感自豪,在一次次地法律服务过程中,我们也在不断提高、完善着自己,我们深深感到,一个律师的成长,一个律所的发展,只有深切融入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的历史大潮中,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带领,才能根深蒂固、枝繁叶茂,为此我们始终把律所党组织建设、律师的党性教育、党员律师的党性修养放在首位,以党建带领所建,在我所已经融汇到一系列实实在在的工作和规章制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