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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动态】崔常松律师应邀到枣庄市青少年宫进行“《侵权责任法》背景下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风险与防范”讲座

发布: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浏览:4246次

【律所动态】崔常松律师应邀到枣庄市青少年宫进行“《侵权责任法》背景下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风险与防范”讲座

    2018年1月14日,崔常松律师应邀到枣庄市青少年宫进行主题为“《侵权责任法》背景下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风险与防范”的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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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常松律师主要从学生伤害的归责原则、学生伤害事故责任的构成、不同民事行为能力学生伤害事故责任的区分、学生伤害事故的第三人责任以及学生伤害案件的司法审判实践等方面进行细致讲解。同时,崔律师结合现实中的司法审判案例,向在坐老师分享不同类型伤害事故中学校、培训机构应当尽到的管理职责及应当承担的责任比例,如学生之间引发的事故、体育运动伤害事故、学校场地及设施引发的事故、学生自身原因引发的事故以及校外第三人导致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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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此次讲座,在坐老师对未成年学生伤害事故中的责任认定、法律风险防范、伤害事故处理、纠纷应对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同时也进一步提高了青少年宫教师的法律意识与法律素养。


山东省枣庄市青少年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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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枣庄市青少年宫始建于1983年,隶属共青团枣庄市委,占地面积近30亩,建筑面积2万余平方米,现有教职工96人,是我市规模较大的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基地。设办公室、财务部、宣传部、综治办、基建办、教培部、艺术团、活动部等11个部室。常年开办艺术、体育、文化、科技等四大类50余个培训项目,年直接参加各类活动、培训的青少年达5万余人次。先后被授予“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山东省科普教育基地”、“三星级科普教育基地”等荣誉,被授予国家级“红领巾数字图书馆示范学校”称号,荣获山东省“先进青少年宫”、“儿童少年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关心下一代教育基地”、“山东省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徳耀齐鲁道德示范基地”,被命名为“山东省少年军(警)校示范学校”,被市委、市政府授予“突出贡献单位”、“先进集体”、“文明窗口单位”、“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枣庄市关心下一代教育基地”等荣誉。

    枣庄市青少年宫积极开展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科技、文化、艺术等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活动,让更多的青少年自觉参与其中,提高了青少年的综合素质,促进了青少年健康成长。常年开展“一军二营三平台四赛事五公益”活动。举办少年军校;组织夏令营、冬令营活动;打造青少年展示艺术才能、对外交流学习、科技道德教育三个平台;举办全市声乐、英语、星星火炬才艺、华罗庚数学精英赛等四大品牌赛事;举办展览、讲座、演出、培训、影视展播等五项公益活动。目前,已举办59期少年军校,近30000名中小学生走进军营,接受了军事素质拓展训练;有近50000名青少年参加了夏令营、冬令营活动;连续举办了十届全市声乐大赛、十届星星火炬才艺大赛、19届华罗庚数学精英赛、十届英语风采大赛,八余万青少年参加了各类赛事活动;举办各类演出300余场,展览60余次,讲座50余次,共青团剧场80余场,城市低收入家庭、特困家庭子女1100余名得到免费公益培训。

    开展丰富的教育培训项目,使青少年宫成为青少年培养特长、发展兴趣、陶冶情操、完善人格的重要阵地,突出特色培训,打造品牌专业,逐步形成了以舞蹈、书画、器乐、围棋等特色专业为龙头的培训体系。根据发展的需要,又开设了陶艺制作、魔术等新的培训课程,引进了播音主持、长笛等新项目。通过强强联合、合作培训的办学方式引进了文化路小学幼儿园、大自然美校、红黄蓝亲子园等培训机构,开辟了培训工作新天地。目前,已向大专院校和专业文艺团体输送人才3000余名;舞蹈、架子鼓、古筝、声乐等专业共取得了18个国际奖项,69个奖项,80余个省级奖项,150余个市级奖项,8000余人次在全国、省、市各种艺术竞赛中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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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常松律师简介】

    毕业于山东大学,现执业于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德衡律师集团联营合伙人,枣庄办公室金融业务团队负责人,枣庄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工商业联合会枣庄市市中区工商联会员。

    崔常松律师始终以“委托人权利较大化来诠释法律”为执业理念,被多家金融保险机构及大型企业、政府部门聘任为常年法律顾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代理了多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听证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提审案。

近年来发表的论文主要有:

1、2014年8月在《商品与质量房地产研究》发表《当前经济环境下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如何发展》一文;

2、2014年11月在《职工法律天地》发表《试论建设工程质量责任的认定和承担问题》一文;

3、2015年9月在《法制博览》发表《我国法制权威与构建司法的构建研究》一文;

4、2016年8月在《长江丛刊》发表《论新时期法律意识的转型》一文;

5、2016年9月在《科技展望》发表《关于增设父母孽待儿童罪的研究》一文;

6、2017年2月在《魅力中国》发表《试论关于法治中国的内涵》一文;

7、2017年6月在《长江丛刊》发表《论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的区分》一文;

8、2018年11月在《法制博览》发表《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探索与思考》一文。

座右铭:法律是权利与权力的界限

业务擅长领域:金融业务、建筑房地产业务

联系电话:13963226129   0632-8171013

邮箱:cuichangsong@dehe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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