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7日,何为律师应枣庄市中医医院的邀请为医院的医务人员做法制教育培训。本次培训主要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内容进行讲解,并对医务人员的问题进行一一解答。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于2018年6月20日国务院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何律师主要讲解以下几点:
一、明确发生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
若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双方自愿协商、申请人民调解、申请行政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解决。
二、突出医患沟通重要性,从源头预防医疗纠纷
《条例》明确提出开展诊疗活动应当以患者为中心,加强人文关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范,恪守职业道德。通过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的日常管理,强化医疗服务关键环节和领域的风险防控。
三、服务中医患沟通的重要性,从源头预防医疗纠纷。
按照《条例》,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并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加强对诊断、治疗、护理、药事、检查等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风险管理,完善医疗风险的识别、评估和防控措施,定期检查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隐患。
四、医患双方应依法维护医疗秩序
按照《条例》,医患双方应当依法维护医疗秩序。
本次培训让医院员工了解新规定,知道处理医患关系的新方法,参与学习人员表示收获颇丰。
【何为律师简介】
集团联席合伙人,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座右铭:敬天爱人 知行合一
擅长领域:公司法律事务,建筑房地产法律事务,劳动争议,商业保险法律事务
执业业绩:何为律师担任中国共产党枣庄市委员会、枣庄市人民政府等30余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熟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实际运作,对公司内部治理、劳资关系、公司企业的对外经济往来具有法律上的专业特长,为顾问单位对内治理和业务开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