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4日,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通过“案件研讨制度”。今天下午,我所刑事业务部就邀请高德国律师及我所律师探讨一起刑事案件定罪问题。本案的争议焦点是被告人到底是故意还是过失致被害人死亡。通过分析证据及被告人与被害人的关系及案发时被告人的心理,我们更倾向于被告人系过失致被害人死亡。研讨结束后由刑事业务部马凤律师对本次研讨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存档。
案件研讨制度为年轻律师提供一个交流学习的平台,使年轻律师尽快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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