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上午,枣庄市2017年 “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在市中区光明广场举行。这是枣庄市开展第四个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服务活动的一部分。
枣庄市直和市中区区直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市(区)直律师事务所律师和普法志愿者200余人参加宣传活动。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宋丙干出席活动并讲话。
除了举办这次集中宣传活动之外,还组织了“12·4”国家宪法日法治文艺演出,编印系列法律知识手册,开展《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解读等活动。
我所孙柏文律师和程海涛(实习)律师参加了本次国家宪法日的集中宣传活动,并在活动现场发放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资料,认真解答市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