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3日下午,法律援助受援人王某向我所冯跃娇律师、吴丽萍(实习)律师赠送锦旗,表达感谢之情。
王某于2016年与张某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婚生女由王某抚养,男方每月25日前支付抚养费600元。”但是该协议签订之后,男方无故拒不支付抚养费,王某因此事多次与对方协商无果。王某无固定工作,独自抚养孩子,生活困难。无奈之下只能寻求法律帮助,但是对于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感到十分迷茫,经枣庄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冯跃娇律师、吴丽萍(实习)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经过起诉、审理等阶段,法院判令男方向王某之女支付拖欠的抚养费。王某对两位律师的法律服务非常满意,对律师在案件中的工作非常认可。
[律师简介]
冯跃娇,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建设工程房地产法律事务团队成员,枣庄市律师协会宣传联络与公益工作委员会委员,枣庄市妇女维权律师志愿团志愿者。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严谨敬业的执业精神,注重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学习,多次外出参加培训,包括上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思路与诉讼技巧暨疑难案例解析”培训,“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建设工程项目疑难法律问题高端研修班”等。实践经验丰富,代理多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的案件,并参与多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和仲裁工作。
【发表文章】
1、实际施工人无权向没有合同关系的承包人主张工程款
2、未实际参与施工怎能以实际施工人名义起诉
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对招中标双方的法律效力研究
4、论实际施工人的权利及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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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丽萍,西南政法大学硕士毕业,具有报关员证、会计从业资格证,隶属于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法律事务团队。注重对建设工程与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司法解释的研究,从大量的工程建设纠纷实务中不断加深对于法律程序和实体判决的认识,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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