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6日上午,由我所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的受援人赵某某和赵某专程来到律所,向刑事业务团队的案件承办律师王健和马凤赠送锦旗,以表达感激之情。
2016年6月份的某天,受援人赵某某、赵某因琐事在薛城某路口处被李某等人打伤住院。行凶人李某也因此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追究寻衅滋事罪的刑事责任。案发后,受援人赵某某和赵某多次索赔无果,对如何进行法律维权陷入迷茫。王健律师和马凤律师在接受枣庄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后,耐心的为受援人讲解法律知识,讲述如何利用法律维权的技巧和方法,同时协助他们准备附带民事诉讼的证据,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依法索赔。
案件审理中,两位律师积极动员双方配合法官调解,帮助两位受援人顺利拿到了赔偿款。刑事被告人和刑事被害人之间的矛盾顺利化解,受援人也如愿获得赔偿,他们为此对律师的辛勤工作非常感谢和认可。
为此,两位受援人专程来到律所向两位律师赠送锦旗,表达谢意。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是《律师法》规定的律师义务,也是律师作为律师协会会员的一项基本义务。无偿援助,用心服务,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获得当事人的感谢和肯定,这无疑是律师无上的职业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