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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2017年2月份大事记

发布: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浏览:5631次

2月8日,滕州朱述泉主任及刘廷律师、薛世欢律师一行三人到所我参观交流。冯克法主任及在家多位律师与滕州同仁进行了热烈交流。

2月9日,冯克法主任分享“为什么要转发宣传别人的微信文章”,我所执业律师及实习律师参加本次分享活动。

2月9日,德学社举行第十六期活动研讨《商品房认购书》的效力该如何认定。

2月13日,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法律事务团队冯跃娇律师在“德衡律师在枣庄”微信公众号发表文章《实际施工人无权向没有合同关系的承包人主张工程款》。

2月16日,崔常松律师分享“公司法司法解释四解读”,我所执业律师及实习律师参加本次分享活动。

2月17日,山东善国律师事务所一行14人在刘慧洋主任的带领下,到我所参观交流。冯克法主任及在家多位律师与滕州同仁进行了热烈交流。

2月18日,我所进行每周例行的律师内训,由婚姻家事法律服务团队负责人朱超律师讲授《家庭财富传承--与股权有关的那些事儿》。

2月18日--23日,冯克法律师作为新当选的人大代表,参加枣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成为法制委员会委员,所提建议也被大会简报采用。

2月21日,我所劳动争议法律事务团队负责人于昕晖律师在“无讼阅读”发表文章《解除劳动合同决定被撤销之后,用人单位拒不执行,劳动者该如何应对》。

2月22日,“德衡律师集团”微信公众号“匠心大律”栏目介绍我所冯克法律师:大格局做人,缜密心做事。

2月22日,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法律事务团队冯跃娇律师的《实际施工人无权向没有合同关系的承包人主张工程款》一文被“德衡律师集团”微信公众号转发分享。

2月23日,德学社举行第十七期活动研讨“夫妻离婚时,公司股权如何分割”。

2月25日,我所执业年限在三年以内的执业律师及实习律师,在多媒体办公室以电话会议形式参加德衡律师集团“青年律师执业技能培训”活动。

2月27日,我所重新分配律师办公室,部分律师搬入新扩租的东区办公。至此,我所全部启用国际大厦八层办公室,办公面积近1000平米。

2月28日,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法律事务团队冯跃娇律师的《实际施工人无权向没有合同关系的承包人主张工程款》一文被“胜讼”微信公众号转发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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