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0日,滕州市商业物资行业事务中心在山东天合拍卖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举行《信访工作条例》宣讲暨《民法典》解读培训会议,我所崔常松律师应邀出席作《民法典》法律知识宣讲。
本次法律知识宣讲活动由滕州市商业物资行业事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周书海同志主持,滕州市商业物资行业事务中心党组成员、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滕州市商业物资系统所属企事业单位党政正职,分管信访、司法负责人,信访办、司法办主任参加。
滕州市商业物资行业事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周书海同志主持会议
滕州市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耀凯宣讲
《<信访工作条例>要点解读》宣讲
滕州市信访局办信科科长仇玉磊宣讲
《以<信访工作条例>为指引,做好信访业务受理办理工作》
崔常松律师作《民法典》之租赁合同宣讲,重点从“租赁合同效力”、“租赁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租赁物改扩建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转租合同的效力及权利义务”“租赁合同的解除”等方面结合案例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周书海主任表示:此次普法活动进一步引导商业物资系统干部职工自觉树立依法维权、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的理念,并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法治观念,为全面推进商业物资系统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和谐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律师简介
崔常松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高级创始合伙人,中共枣庄市委、枣庄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枣庄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工商业联合会枣庄市市中区工商联会员,枣庄仲裁委仲裁员,枣庄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专业人员。执业以来,累计办理各类案件1000余件,标的额超过数十亿元人民币,在广泛代理各类案件基础上逐步形成业务专长,擅长办理专业性较强的建设工程、公司类诉讼案件;擅长办理涉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获枣庄市司法局嘉奖。崔常松律师始终以“委托人权利最大化来诠释法律”为执业理念、被多家金融机构及大型企业聘为常年法律顾问,其中代理xx诉xxx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被最高院作为公报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