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0日,我所正常召开集体学习活动。本次例会上,律所组织大家以远程视频方式学习“民法典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解决”,北京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王登山授课。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建筑行业迅猛发展。在建筑业快速发展的同时,随之而来的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逐年增多,涉及法律适用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案件看似简单,法律关系复杂。此类案件的专业性与复杂性的特点,让法律人也面临着新的考验。为增强实务技能,律所组织大家集体研习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方面的业务知识,温故知新,掌握前沿动态,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打牢基础。
王登山老师结合自己办理案件,以典型案例分析,从七个角度深入浅出地阐释了民法典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与纠纷解决技巧,分享了办案经验。王登山老师简要介绍了《民法典》合同编的基本内容,以及通则部分新的规定,例如完善合同履行制度,落实绿色原则;完善代位权等合同保全制度;细化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等内容。随后,王登山主任介绍了建设工程合同的分类,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的特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解除及解除后的处理,并对情势变更原则、优先受偿权原则的适用重点予以讲解。
会后,参会人员就情势变更原则、优先受偿权原则的适用进行了讨论。大家结合在办案例,对前述原则的适用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与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