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3日-2020年10月17日,崔常松律师参加山东政法学院举办的“全省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综合能力提升班”学习。本次培训班由山东省司法厅主办、山东省政法学院承办,主要目的是持续提升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能力,强化律师队伍业务能力建设,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推进服务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能力水平。
本次培训班设律师惩戒工作专题培训、民法典专题培训、企业破产法律实务、涉诉信访舆情治理、刑事诉讼法修改与刑事辩护业务的跟进、律师调解实务等课程,授课老师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学员们进行了精彩讲授。
崔常松律师认真参加本次培训,取得了结业证书,并将通过此次培训更好地把授课老师传授的经验运用到实践中去,切实提升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综合能力。
个人简介
崔常松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2007年到2014年执业于山东龙头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4年至今执业于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任律师事务所合规主任,高级合伙人。枣庄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工商业联合会枣庄市市中区工商联会员,枣庄仲裁委仲裁员。
崔常松律师始终以“委托人权利最大化来诠释法律”为执业理念、被枣庄市委、市政府聘任为常年法律顾问,被多家金融机构及大型国有企业聘为常年法律顾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代理了多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听证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提审案。
座右铭:法律是权利与权力的界限
擅长领域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
文章著作
1、2014年8月在《商品与质量房地产研究》发表《当前经济环境下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如何发展》一文;
2、2014年11月在《职工法律天地》发表《试论建设工程质量责任的认定和承担问题》一文;
3、2015年9月在《法制博览》发表《我国法制权威与构建司法的构建研究》一文;
4、2016年8月在《长江丛刊》发表《论新时期法律意识的转型》一文;
5、2016年9月在《科技展望》发表《关于增设父母孽待儿童罪的研究》一文;
6、2017年2月在《魅力中国》发表《试论关于法治中国的内涵》一文;
7、2017年6月在《长江丛刊》发表《论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的区分》一文;
8、2018年11月在《法制博览》发表《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探索与思考》一文;
社会职务:
中共枣庄市委法律顾问
枣庄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枣庄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枣庄市市中区工商业联合会会员
枣庄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副主任
社会荣誉:2015年度枣庄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嘉奖
联系电话:13963226129、0632-8171013
电子邮箱:cuichangsong@dehe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