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日,枣庄市城市管理局联合枣庄市司法局在市城管局八楼会议室召开《枣庄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座谈会。枣庄市妇联组织专家组参会并对《枣庄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做性别平等评估。我所孙柏文律师、米亮同志应邀参加座谈会。
孙柏文律师作为枣庄市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和法律顾问应邀参会,对《枣庄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案进行座谈评议,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米亮同志作为枣庄市妇联邀请的专家组成员,就《枣庄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涉及性别平等内容提出评估意见,并结合自身信访工作经历,就以制度形式保障市容环卫工人特别是女职工的基本待遇,以及借鉴环卫之家的做法改善环卫工人作业环境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我所律师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利用自身专业优势,积极参加各类地方立法活动,为地方立法建言献策,积极为法治政府建设做出贡献和努力。
擅长领域
公司法律服务刑事辩护
个人简介
孙柏文律师,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德衡律师集团联席合伙人,民革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枣庄市律协公司法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山东省律协企业破产重整与清算业务委员会委员,枣庄市优秀律师,中国法学会会员,枣庄市新的社会阶层联谊会理事,枣庄市青年商会监事,枣庄市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孙柏文律师擅长办理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立法咨询、行政诉讼法律事务及刑事犯罪案件的辩护。现担任枣庄市委市人民政府、中共枣庄市委党校、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滕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峄城区委区人民政府及地方各级政府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公司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办理复杂的公司治理、股权转让、企业改制、兼并重组、风险防控及破产清算、重整等公司法律事务。
社会活动及荣誉
枣庄市司法行政先进个人
枣庄市青年岗位能手
枣庄市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
枣庄市十佳优秀律师
民革枣庄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先进个人
枣庄市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
枣庄市新阶层联谊会理事
枣庄市青年商会监事
枣庄市律协公司法委员会委员
山东省律协企业破产重整与清算委员会委员
顾问客户
中共枣庄市委市人民政府、中共枣庄市委党校、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中共滕州市委市人民政府、中共峄城区委区人民政府、榴园镇人民政府、阴平镇人民政府、底阁镇人民政府、坛山街道办事处、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枣庄市峄城区中医院、山东齐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齐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东石榴传播文化发展公司、枣庄市美人湾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山东九洲齐力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中科浩源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山东恒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通达建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山东旺星科技电器有限公司、山东仙人洞生态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枣庄大福地面粉有限公司、山东万福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山东方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港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港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枣庄石榴嘉年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山东榴园水泥有限公司、枣庄兄弟物流有限公司、连云港金大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枣庄榴园水泥粉磨有限公司、山东积庆商贸有限公司、山东春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经典案例
公司清算案例:山东大立乳业有限公司(原枣庄市乳牛厂)破产清算;枣庄天鹅地毯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枣庄东林毛巾有限公司(原枣庄市第三毛巾厂/枣庄东美织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枣庄市顺源石膏矿(原枣庄市联营石膏矿)破产清算;枣庄金坛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枣庄市造纸厂破产清算(顾问);枣庄鲁棉纺织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枣庄宏力供热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枣庄迅达管材有限公司清算。
刑事辩护案例:张某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决无罪;童某某抢劫罪案,改判抢劫罪为故意伤害(致死)罪,免死保命;陈某某交通肇事罪(致七人死亡)案,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七年二审改判为四年;欧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涉案金额高达八亿余元,判决有期徒刑六年;张某某寻衅滋事罪案,判决缓刑;孙某某赌博罪,判决缓刑;郑某某故意伤害(致死)罪,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七年;何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决缓刑;孙某某贪污罪,判决缓刑;刘某某寻衅滋事罪,免予刑事处罚。
著作文章
《有关交通事故认定的若干法律问题探析》,获第二届山东律师论坛(济南)优秀论文二等奖。
《律师事务所收费与价格管理的法律规制》,获第二届山东律师论坛优秀论文二等奖,第五届华东律师论坛(合肥)推荐论文,第八届中国律师论坛(成都)优秀论文奖。
《从高考试卷判零分谈程序公正的独立价值——评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获第六届华东律师论坛(福州)优秀论文奖,第三届山东律师论坛优秀论文二等奖,并被《中国律师》杂志刊用。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资本化的现实困境及出路---以土地使用私有产权资本化的“徐庄模式”为参照》,获枣庄市首届律师论文评选一等奖,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统筹城乡发展中的法治与律师实务”研讨会(潍坊)优秀论文,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经济法年会论文。
《刑事司法审判权的旁落与复归》,获枣庄市首届律师论文评选一等奖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若干法律问题探析》,获枣庄市首届律师论文评选二等奖。
《危险驾驶罪共犯问题研究》,获山东律师论坛(济南)优秀论文二等奖。
联系电话:1510632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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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
米亮,中共党员,武汉大学工程硕士。米亮曾先后就职于枣庄市市中区区委组织部、中心街街道办事处、枣庄市信访局等单位,担任过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市信访局副科长、市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公室副主任等职位,具备丰富的政府工作经验,擅长处理政府法务、国有企业风险控制、企业合同管理等法律业务。
擅长领域
政府、公司法律服务
联系电话:18863200687
邮箱:miliang@deheng.com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新城枣庄国际大厦8楼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