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4日,我所举行2019年第6期合伙人午餐分享会。本期午餐分享会由张震律师担任分享主讲人,分享主题为“法院审理工伤案件的几种情形及处理意见”,同时张震律师以曾办的劳动争议案例组织案件研讨。
张震律师阐述了实务中常见的法院审理工伤案件的两种情形。第一种,劳动者按照工伤起诉,但没有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形。这种情形又区分为用人单位不认可工伤和用人单位认可工伤两种情况。第二种,劳动者以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提起诉讼,而用人单位以工伤为由进行抗辩的案件的处理。
随后,张震律师以曾办经典案例为例组织案件研讨,组织大家一同探讨劳动争议案件中的法定证据材料种类等焦点问题,参会人员纷纷提出各自的思路和观点。
张震律师,男,汉族,山东大学法学专业毕业,现为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枣庄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枣庄市劳动人事争议委员会仲裁员,枣庄市市中区劳动人事争议委员会仲裁员。
张震律师自2004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曾办理过大量劳动争议、民商事纠纷等案件,均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得到当事人的满意评价。在执业中,要求自己“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努力维护当事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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