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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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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马凤律师分享“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解与适用”

发布: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浏览:5464次

我所马凤律师分享“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解与适用”

2017年12月16日上午九点,我所刑事业务团队专职刑事辩护律师马凤分享《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解与适用》,马凤律师通过梳理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结合实践经验,从以下几个方面为大家进行分享:

一、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概念、发展

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排除类别及判断标准

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五个重要问题

1.严格区分非法证据与瑕疵证据的辩护方案,明晰裁判规则

2.如何对待未纳入排除类别的证据?

3.被告人重复供述如何处理?

4.如何判断书证、物证排除判断标准之一“可能”?

5.排非程序中,辩方有利证据线索

6.被告人提供证据的审查认定标准

四、审查起诉阶段及审判阶段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启动过程及必备材料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分享,大家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操作有了更为清晰的了解。


【律师简介】

马凤律师,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团队专业刑辩律师。马凤律师在刑事辩护中注重诉讼可视化使用及创新。缜密的办案思维、扎实的业务功底、规范的法律方法结合女律师特有的耐心、细致、认真,使马律师辩护的绝大多数案件都达到了预期效果,深得当事人信赖。

部分经典案例:李某某涉嫌行贿案,马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并提交法律意见书,多次与办案机关沟通法律意见,最终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翁某某涉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案,枣庄市某区检察院依法决定不予逮捕;董某某犯贷款诈骗案,指控诈骗金额120万,审判阶段接受委托后,马凤律师仔细分析案件事实、准确把握法律适用,改变案件定性为骗取贷款罪;范某某涉嫌贪污案,成功辩护改变了罪名,大幅减轻了被告人量刑;孙某某挪用公款案,马凤律师在侦查阶段成功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审理法院采纳律师的辩护意见并判处被告人孙某某有期徒刑两年半,缓刑三年;戚某某寻衅滋事案,通过马凤律师成功辩护,判决拘役五个月;张某某开设赌场、生产销售假药案,通过马凤律师有效辩护,法院判决张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联系电话:15266444079

电子邮箱:mafeng@deheng.com

工作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新城武夷山路枣庄国际大厦8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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