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4日上午,我所梁继文律师主持案例研讨活动,我所律师及实习律师参加本次研讨活动。
本次研讨三个案例:1、房屋未办理初始登记,但签订买卖合同,并实际交付使用,房屋所有权归属?2、精神病人A独自去厕所摔伤,B医院应承担什么责任?3、A名为公司职工,实为承包经营人,在该公司中被其他公司车辆撞伤,A如何维权?
经过梁律师细致的讲解,大家对如何解决该类纠纷有了深刻的认识,在本次研讨活动中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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