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2日上午,由我所崔常松律师主讲“如何起草股权和资产转让协议”,我所律师及实习律师参加本次培训。崔律师以自己曾经起草的协议为蓝本,结合实践经验,讲解了股权协议起草的背景、如何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参加培训的律师收获颇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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