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9日,我所举行2022年6月第1期午餐分享活动,本次分享活动由朱超律师主持,朱律师分享的主题为《工伤认定与工伤赔偿》。
朱超律师指出,员工在工作时受伤被认定工伤后,并不一定最终可以获得工伤赔偿。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工伤赔偿责任与其他侵权赔偿责任存在竞合的可能性。如果存在竞合,员工是否能够获得工伤赔偿取决于员工在竞合的赔偿责任中选择的赔偿方式。
随后,朱超律师以某员工与枣庄某化工企业工伤赔偿一案为例,对午餐分享的观点进行了详细解释。随后,参加成员就工伤认定问题与工伤赔偿问题进行了讨论。
个人简介:
朱超,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律师。2015年1月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法学理论专业,获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硕士在读期间,侧重研究法学方法论与法律方法论,其中对利益衡量方法在具体案件中的适用问题进行了深入地研究。在校期间多次获得校内荣誉,并与2013年6月获得安徽财经大学第二届研究生学术论坛二等奖。2014年11月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朱超律师现为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民事业务团队成员。从业过程中,代理民事案件多宗,对劳动争议案件与婚姻家事案件有着深入的研究与思考,并在实践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部分案件:
2014年至2018年期间代理员工诉枣庄市某商场劳动争议案件数十宗;
2016年代理孙某诉枣庄市薛城区某化工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案;
2017年代理田某诉濮阳市某建筑公司工伤保险待遇案;
2017年代理宋某与马某离婚纠纷案;
2017年代理任某与刘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2018年代理王传佳诉沂源县某建筑公司工伤保险待遇案;
文章著作:
《劳动争议案件中非法人单位主体资格认定》,获枣庄市律协三等奖
《夫妻共同债务推定规则之反思》,获枣庄市律协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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