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0日,我所举行2022年第5期午餐分享活动,由苏广瑞主持。苏广瑞以“偷换二维码”“盗刷微信、支付宝”案件为例,分析了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区别,并组织案件研讨。
随着移动支付技术的发展,消费者通过扫描二维码向商家指定账户支付钱款已成为当前经济活动中十分常见的现象。支付方式的变革在给人们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被犯罪分子实施新型犯罪钻了空子。关于偷换二维码实施侵财行为如何定性分歧较大,众说纷纭。对于实务中的盗窃罪、诈骗罪争议,苏广瑞从犯罪构成要件的分析、争议点的驳斥等角度提出了个人观点。
随后,苏广瑞组织大家集体研讨一起盗刷银行卡案件。被告人借助合租便利,盗刷同住人员的微信、支付宝、花呗,导致被害人产生财产损失。苏广瑞组织大家对机器是否能被骗、案件如何定性等焦点问题进行研讨。大家对案件涉及不同观点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并从民刑角度分析了被害人合法权益的维护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