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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研讨】从一起聚众斗殴罪案件研讨犯罪故意的界定、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适用条件

发布: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浏览:2381次

2022年2月16日,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团队开展案件研讨,以一起聚众斗殴罪案件展开有关犯罪故意判断及附条件不起诉制度适用条件的分析。研讨会由刑事业务团队马凤律师主持,刑事业务团队成员及山东华师律师事务所王朝阳律师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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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起案件由我所刑事业务团队张博律师、冯跃娇律师办理,张博律师、冯跃娇律师依次汇报了案件情况,并提出了案件办理过程中的难点、疑点。参会人员围绕争议焦点,讨论了聚众斗殴罪下“持械”情节的认定标准,从案件事实及整体体系角度归纳分析了事件发生于不同时间段下的的犯罪合意范围,以界定清楚承担加重情节刑事责任的人员范围。参会人员同时从涉案人员身份认定、量刑情节的认定、刑期计算方式及以计算表合理展示量刑建议等角度对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适用进行了探讨。参会人员对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细节及注意事项,向承办律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会后,参会人员就未成年人犯罪数据、常见犯罪类型、犯罪成因及减少或消除犯罪等问题进行了意见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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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研讨,以案促学,知识赋能。分享与交流的过程中,大家既解决了部分实务疑惑,亦温故知新,加深了类罪下知识体系的构建,提高了辩护能力,为进一步扎实专业化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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