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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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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上班时间回家哺乳遇交通意外,算工伤吗?

发布: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浏览:210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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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

南京的周女士产下一女

12月初

尚处于哺乳期的周某

在工作时间驾驶车辆回家哺乳

归程途中

与案外人张某发生了交通事故

后交警大队认定周某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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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

周某向南京市江宁区人社局

(以下简称区人社局)

申请工伤认定



2020年8月27日

周女士任职的上海某服饰公司

收到区人社局的工伤认定书

对此结果并不认可



10月19日

该公司将区人社局

诉至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要求撤销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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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经报道后

引发网友关注

冲上微博热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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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法律如何规定哺乳期妇女的哺乳时间?工伤认定的关键是什么?小编带大家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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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区人社局行政行为合法


法院认为,区人社局在收到周某工伤认定申请后,经过调查并结合证据材料,认定周某从单位回家给小孩哺乳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而受伤,属于因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受伤的情形,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最终判决:区人社局作出行政行为合法,驳回上海某服饰公司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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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情况算工伤

职场人一定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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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普法、人民日报、上海法治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荔枝新闻

转载:山东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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