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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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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剧普法丨盘点《沉默的真相》中那些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识!

发布: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浏览:108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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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站公然抛尸并被当场抓获;面对审讯也供认不讳自己的犯罪行为;证据链中所需的人证、物证、口供一应俱全。然而,就是这样一起看似尘埃落定的案件,却因法庭现场嫌疑人的陈诉发生了惊天逆转!专案组顺着线索一路追查,由此揭开了围绕在已故检察官江阳身上、沉默多年的震撼真相……


近日悬疑网剧《沉默的真相》登陆爱奇艺迷雾剧场豆瓣评分由8.8分,一路飙升到9.2堪称高开高走,收获无数好评而剧中那“于黑暗中执火前行”的检察官江阳更是赚足了观众的泪点用生命谱写了一首正义与勇气的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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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就让政法君带领大家来盘点下剧中那些法律常识,在欣赏精巧剧情的同时也能学习到更多的法律知识!


关键词1:疑罪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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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嫌疑人张超突然翻供,拒不承认谋杀指控,随即拿出完美的不在场证明,使得原本清晰明了的案件顷刻变得扑朔迷离。


此事影响极大,眼下已向难以收场的地步发展,省公安厅依照疑罪从无原则,要求市局在二十四天内重新查办。


Q

什么是“疑罪从无”原则?

A

疑罪从无是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之一,我国刑事诉讼法疑罪从无主要体现在三个环节,包括侦查、起诉和审判等。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犯罪事实不清、证据材料不足的,公安机关应该释放犯罪嫌疑人,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的,也应该做出不起诉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百条第(三)项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罪名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关键词2:刑事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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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通过搜查侯贵平案相关资料,发现当年的案件办理过程中确实存在诸多疑点,为了重启调查,他找到侯贵平的亲属,希望对方能对案件提出刑事申诉。


Q

刑事案件申诉是什么?

A

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是指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


Q

哪些人可以提起刑事申诉?

A

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受委托的律师可以提起刑事申诉。


Q

 刑事申诉的时效是多久?

A

刑事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诉人超过两年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2)原审被告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关键词3:提前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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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国欲强行带走关键犯人王海军,并且命令朱伟接手其他案件,导致现场局面剑拔弩张。江阳悉知李建国想用职业生涯威胁朱伟,于是强压怒火,安慰朱伟忍住气,表示王海军杀人证据确凿,他会申请检察院提前介入,不让李建国有机可乘。


Q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到底是什么?

A

“提前介入”是指检察机关派员参加侦查机关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侦查活动,并对证据调取、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侦查行为的合法性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一项制度。


Q

“提前介入”有什么作用?

A

提前介入的功能主要有两个:


一是通过发表侦查取证、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建议的方式加强与侦查机关配合,提高侦查取证的质量和效率,为后续办案环节做好准备,更及时、准确地打击犯罪;


二是督促侦查机关依法规范刑事侦查权,有效保障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经公安机关商请或者人民检察院认为确有必要时,可以派员适时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侦查活动,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对案件性质、收集证据、适用法律等提出意见,监督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经监察机关商请,人民检察院可以派员介入监察机关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



关键词4:折抵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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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遭受陷害被判入狱,一审判处五年刑期。张超成为江阳二审刑辨律师,通过咨询曾经的导师申教授,认为只要江阳承认受贿三十万,便能从轻处罚,再加上先前江阳在看所守羁押的时间可折抵刑期,判决下来后很快可以重获自由。


Q

什么是“折抵刑期”?

A

“折抵刑期”是指罪犯在判决执行前羁押的期间换算成刑期,予以折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罪犯,先行羁押的,应予折抵刑期。因违法行为而受行政拘留,后来又被诉追,如果被判处刑法的犯罪和受行政拘留处分的行为系同一行为,被拘留的期间,也应予折抵,如果被判处刑法的是另一犯罪行为,被拘留期间不能折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剧中的检察官江阳,为坚守自己心中的正义,从风华正茂前途无量的青年才俊,一直追查到成为佝偻苍老的病重之人,十年间经历了难以想象的痛苦,甚至最终付出了生命。


世界欺他、辱他、凌迟于他。他却选择回报以最温暖纯良的爱,用燃烧自己而产生的烛火,照亮此间人世。


《沉默的真相》所想讲述的,绝不是一个“为众人抱薪者,冻毙于风雪”的绝望故事,而是“纵然长夜深邃,依然有人执火前行”的正义坚守。


事实上,江阳并不孤单,现实中有无数个如他一般永远心怀赤子之心终生守望正义的检察官在为中国的法治越加清明而奋斗努力。所以,请相信真相并不沉默,长夜终将启明!


来源:长寿检察


转载:南岸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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