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对你嘘寒问暖,关怀备至,时不时撩动你的芳心,再流露出对你的喜欢,于是你们就开始了这场不见面的网恋……当你沉溺于这种美好难以自拔的时候,他无意中透露出“投资暴富”史,并邀你一起规划未来,参与投资,你会心动吗?小心,这其实是“杀猪盘”诈骗!
"杀猪盘"网络诈骗,这种犯罪不仅是一场对财产的掠夺,更是对人心的残忍剥削和情感的深度伤害。受害者在遭受巨额经济损失的同时,心灵深处也留下了难以愈合的创伤。在虚拟与现实交织的网络空间里,"杀猪盘"犯罪分子利用互联网,通过非接触式的手段实施诈骗活动。他们巧妙地运用互联网通信工具和平台,使得每一次欺诈行为都如同在暗处精心布置的陷阱,隐蔽而致命。这种犯罪模式不仅增加了侦破案件的难度,更让受害者在情感上陷入了无尽的深渊。
请牢记:网络空间并非没有安全之处,但你必须学会保护自己!不要再成为下一个 "杀猪盘" 的受害者!
近年来,“杀猪盘”作为一种极具欺骗性和破坏性的网络诈骗形式,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这种犯罪手段在近几年内迅速崛起,并呈现出高发态势,对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2021年2月,国家反诈中心发布的十大高发诈骗类型中,“杀猪盘”位列其中,凸显了其危害性与紧迫性。
以2020年前半年的数据为例,新冠疫情的爆发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模式,也成为了网络犯罪分子利用的机会。在这一背景下,传统的接触式犯罪活动减少,而线上网络犯罪却呈现出激增的趋势。据统计,2020年上半年全国破获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数量超过10万起,抓获的犯罪嫌疑人超过9万人,相较于往年数据上升了七成以上。
同时,尽管“杀猪盘”类网络诈骗案件在总量上只占网络诈骗犯罪的6%,但其涉及的金额却达到了所有网络诈骗犯罪总涉案金额的四分之一。根据统计数据,平均每个“杀猪盘”诈骗案件中的被害人损失高达18万元,这一数字是其他类型诈骗案平均损失的五倍之多。因此,公安部将此类犯罪称为“当前令群众损失最大、危害最突出”的案类,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打击力度和预防工作。**在面对日益猖獗的“杀猪盘”式网络诈骗犯罪时,深入理解其法律性质与应对策略显得尤为重要。本文旨在从法律实务的角度出发,对这一新型诈骗手法进行分析,以期提升读者们对此类犯罪的认知水平,从而有效避免成为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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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猪盘"其核心在于通过虚构身份、建立虚假情感关系,逐步获取被害人的信任后,诱骗其进行投资或赌博等行为,最终达到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与一般的网上骗局相比,“杀猪盘”具有显著的特点:1. 长期性与耐心:“杀猪盘”的犯罪周期较长,罪犯们会花费大量时间精心挑选目标,并通过长时间的沟通建立信任关系,这使得诈骗过程更为隐蔽和难以察觉。2. 个性化定制:针对每个受害者,“杀猪盘”犯罪者会量身定制骗局,利用情感攻势、投资诱惑等手段,让每一步都显得合理且可信。3. 复杂性与多样性:“杀猪盘”的手法多样,从网络交友到投资推荐,再到赌博平台引诱,罪犯们通过不断变换策略来迷惑受害者,增加诈骗成功的可能性。4. 情感操纵:犯罪者利用情感作为工具,与受害者建立深厚的情感联系,这使得受害者在面对可能的骗局时,更容易陷入其中而不自知。因此,"杀猪盘"网络诈骗犯罪的法律概念可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出发,该条款适用于所有形式的诈骗行为,包括网络诈骗。我国刑法并未单独设立网络诈骗罪名,而是将其纳入诈骗罪范畴。网络诈骗犯罪,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技术实施欺诈,非接触性骗取公私财产的行为。与传统诈骗相比,其关键区别在于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具有隐蔽性和迷惑性,并且通常涉及较长的交流和信任建立过程。综上,“杀猪盘”式网络诈骗犯罪特指以下行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信息网络平台上(如社交软件、约会应用等),利用恋爱交友名义精准筛选目标。诈骗者虚构身份或形象,逐步获取被害人信任后,编造投资回报、平台漏洞等虚假事实进行欺诈。"杀猪盘"网络诈骗犯罪集团通常遵循一套系统化流程,尽管具体手法各异,但大致可归纳为三个关键阶段:寻找目标、建立信任和骗取钱财。犯罪分子通过相亲网站筛选潜在受害者,特别是年龄在三四十岁左右、具有较好经济基础且渴望爱情的单身人士。他们利用公开资料进行初步判断,并精心挑选出可能的目标对象。接着,犯罪者会深入分析这些人的喜好与需求,制定诈骗策略。通过“完美形象”和普通交友方式,犯罪分子耐心地与受害者建立联系,展现关心、帮助和支持。初期,受害者可能会保持警惕,但当他们被精心设计的骗局所吸引,并感受到所谓的“缘分”,警惕心逐渐减弱。犯罪者利用这种信任,诱导受害者参与投资、赌博或直接进行财产诈骗。在情感培育阶段后,犯罪分子寻找合适时机,以各种理由诱使受害者投入资金。他们可能让受害者使用自己的账户操作交易,或是小额投资并提供回报,以此激发更大的投资欲望。当受害者投入的资金达到预期目标时,犯罪者迅速转移资金、切断联系或关闭诈骗平台,直至受害者意识到被骗。- 初期接触:犯罪分子在社交平台上寻找目标对象,通过精心设计的个人资料和对话技巧,避免直接涉及财务话题,以降低被害人的警觉性。- 信息渗透:随着关系加深,犯罪分子开始有意无意地透露投资机会、高收益项目等信息,利用“正切”(正面激励)与“侧切”(侧面诱导)手法激发被害人的兴趣和好奇心。- 小额诱惑:通过提供少量回报作为诱饵,让被害人相信投资有利可图,进而逐步引导其加大资金投入。- 虚假信息:犯罪分子声称自己是博彩网站的内部人员或工程师,知道平台存在未被公开的漏洞。- 初期获利:通过后台操控,让被害人先获得小额收益,以此证明“漏洞”的真实性,降低被害人的戒备心。- 诱导大额投注:一旦信任建立,犯罪分子会引导被害人进行更大金额的投资或赌博,利用后台控制中奖率的方式确保最终的损失。- 情感攻势:针对单身男性,犯罪分子通过社交平台伪装成女性,利用恋爱关系建立信任。- 金钱要求:在确立关系后,犯罪分子以各种理由提出金钱需求,如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部分情况下还会虚构家庭困难博取同情。首先是跨国追缴困境:由于涉案资金位于国外,追查和冻结过程耗时长且复杂,导致大量资金转移,难以完全挽回损失。涉外交涉中,各国对返还资金的处理存在分歧,追求自身利益与经济补偿,使得实际追回的资金量大幅缩水。其次是制度冲突:我国法律禁止侵吞赃款,而国外警方和金融机构出于成本回收考虑,不愿全力配合追缴,导致理论上的可能性难以转化为实际操作。资金流向不明:受害者通过诈骗活动将资金转移至境外,经过多级账户拆分后进入地下钱庄或合法博彩公司进行洗白,缺乏追踪线索。洗钱手法隐蔽:犯罪分子利用网络和国际金融体系的漏洞,将赃款与正常收入混淆,难以区分,追查难度大。侦破机制局限:当前对资金流的监控主要停留在银行数据层面,且多限于五级卡追踪,无法有效识别复杂的资金转移路径。执法障碍:“杀猪盘”犯罪模式链条化、地区性明显,涉及多个领域和组织,地方权限限制导致跨区域合作困难重重。警察与“杀猪盘”的信息不对等,使得传统执法手段难以发挥作用。在处理“杀猪盘”网络诈骗案件时,司法实践中通常依据《刑法》中关于诈骗罪的规定进行定罪处罚。然而,《刑法》虽对利用计算机实施犯罪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犯罪有所提及,但并未明确针对网络诈骗的具体规制措施,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的法律适用偏差。具体表现为:1. 归属地界定的复杂性:“杀猪盘”案件往往涉及跨区域、跨国境活动,使得确定犯罪发生地和结果地变得困难。这不仅影响了司法管辖权的确立,也对证据收集与审查带来了挑战。2. 证据调取与法律适用的难题:由于诈骗行为的分散性以及大量证据可能分布在不同地区,导致侦查机关在跨区域调取证据时面临法律程序复杂、时效性低等问题。此外,“杀猪盘”犯罪团伙的流动性使得证据的有效性和合法性问题更加突出。1. 《通告》与《解释》:国家通过发布《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告》,对银行转账时间做出规定,旨在保护受害人的财产安全。同时,《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细化了相关法律条款,明确了入罪标准、从重处罚情形、数额标准等问题。2. 《意见二》:面对“杀猪盘”犯罪的新形势和新特点,《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聚焦于全链条打击与追赃挽损机制的完善,强化了对跨区域犯罪行为的法律规制。3. 资金返还规定:银监会与公安部联合出台《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通过明确、快速的资金返还流程,有效减轻了受害人的经济损失。4. 立法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颁行,标志着我国在预防、遏制和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该法案不仅强调了多领域职责与法律责任,还通过设立专门机构协调跨部门合作,形成了更加系统化的法律框架。网络诈骗案件中的资金转移涉及多种角色,主要分为单一取款者、专业取款者与兼职取款者。针对不同角色的特征及行为,应采取相应的法律处理方法。1. 不知情取款人:若取款人对所取款项性质不明知且无帮助动机,仅因获取正常提成而参与,通常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司法调查难度大,从节约资源角度考虑,此类行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2. 知情协助取款人:在“杀猪盘”案件中,若取款人明知资金为诈骗所得且提供协助,则应认定其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即使取款人不知情,也不能免除惩罚,因其行为体现了一种纵容态度和转移赃款的故意。3. 兼职取款者:根据参与程度及动机不同,可细分为三种情况: - 核心成员型:自始即为犯罪集团核心,其行骗与协助犯罪活动被视为整体评价,不单独定罪。 - 知情辅助型:虽未直接参与诈骗,但作为团伙维持者,对其他成员行为及资金性质有认知,在事后协助取款视为通谋,不应单独评判。 - 被动参与者型:对诈骗一无所知,但在骗局结束后帮助取款。这类人虽然与正犯无合谋,但由于身处诈骗集团,应认定其知道犯罪所得并提供协助,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来源、转载:法律笔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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